电商|直播电商虽问题频发,但“云摆摊”的生命力却很长久( 三 )


其次 , 平台方也不会对乱象一直采取纵容的态度 。
通常来说 , 平台方在成长期常常有意地放松管理 , 以实现业务迅速繁荣 。但在成长期之后 , 往往就会加强管理 , 避免体验不佳用户流失 , 以维护其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
促使平台方加强管理的另一个力量 , 是来自于监管部门的压力 。电商法规定 , 平台在经营活动具有平台主体责任 , 也就是说 , 如果某个平台直播带货问题严重 , 监管部门可以追究它的责任 , 并处以相应处罚 。
阿里巴巴新零售法律研究与监管合规总监边宇阳的观点 , 在行业中就很有代表性 。边宇阳认为 , 对于直播电商这种新的业态 , 在监管过程中应该创立一种新的监管模式 , 这种模式既能起到较好的监管效果 , 又能给予行业发展以最小的损害度 。
【电商|直播电商虽问题频发,但“云摆摊”的生命力却很长久】再者 , 市场有自我净化的功能 。
亚当斯密说 , 市场经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 , 具有神奇的法力 。不但可以调节供给和需求 , 还能够实现优胜劣汰 。
直播带货市场不乏带货效果好的明星、网红 。像刘涛、林依轮等 , 就凭借着敬业精神和合理的定价 , 获得了业界的认可 。今后他们将会受到欢迎 , 得到更多品牌和商家的业务 , 成为市场的中坚力量 。
同理 , 哪个明星、网红带货容易“翻车” , 消息迅速在业界和社会上迅速传开 , 其口碑就出现减分甚至是负面 。广大的品牌方知晓后 , 就会用脚投票 , 今后不选择他带货 , 或压低他的坑位费 。“翻车”明星、网红要么就退出市场 , 要么降价到合理区间 。无论哪种情况 , 乱象行为都将得到净化 。
在监管部门、平台管理和市场自净化的三重作用下 , 明星、网红直播带货的乱象只是暂时的 , 最终将走向有序发展的正轨上来 。
明星、网红“云摆摊”的长期价值
明星、名人、网红之所以成为明星和网红 , 是因为他们具有流量和IP的双重价值 。在明星直播卖货的大潮中 , 刘涛和林依轮两人口碑就不错 , 这种叫卖又叫座的明星不可多得 , 指望所有明星、网红像专业主播一样具有强大的销售能力 , 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
直播电商的本质就是建立在直播这种即时“流量”内容之上的一种全新社交电商的新物种 , 主播们靠平台的流量分发或自身影响力吸引来“客流” , 将商家给予的折扣或促销商品 , 在短时间内销售出去 。这里面 , 明星更多的作用是“客流”的获取 , 凭借本身的自带流量能力 , 以及强大的“留客”能力 , 最终把“流量”换取为品牌方的“佣金” , 并从产品销量中抽成 。
在注意力碎片化时代 , 明星作为覆盖各个人群的一个特殊群体 , 天生就具备“吸流”效应 。在直播电商的商业逻辑里 , 注意力是基础 , 这是明星本身的优势 。
因此 , 天浩认为明星、网红“云摆摊”这种模式具备着很深的长期价值 , 毕竟直播电商并非一时的爆红 。从2016年以张大奕、雪梨为首的带货达人以图文形式的内容助推了品牌出货 , 到后来这些带货达人开始尝试直播卖货 。至今 , 直播电商这种形式已发展了五年时间 , 并逐步的从一个小众事物 , 成长为一种全民的消费形式 。
明星、名人、网红“云摆摊”对于品牌方和商家来说便充满了市场价值 , 如何开发 , 则要看品牌方和商家的能力 。
想一想 , 现在大家的注意力被各种好玩、有趋的事分流 。如果说 , 未来我们能够一边看喜欢的明星节目或视频 , 一边在直播间里买一些“用得着”的商品 , 同等的时间把娱乐和消费一起完成了 。如果说这些商品给的折扣价再给力点 , 整个流程就让多方获益 , 这就是它长期价值魅力所在 。
毋庸置疑 , 直播电商的未来是星辰大海 , 种种乱象下明星/名人/网红因为站在第一线 , 成了万众抨击的对象 , 仔细想想他们拥有搅乱一个新零售产业的能力吗?答案是否定 , 乱象终将成为过去式 , 未来却是光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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