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北京消协:三成直播带货商家没有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 三 )


三、调查建议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促进直播带货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结合本次直播带货消费调查结果 ,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划分 。 建议通过立法或制定行业标准等方式 , 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相关平台、商家与主播之间的责任划分 , 加大对平台、商家和主播等各方主体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 在强化平台责任的基础上 , 对主播加强教育和管理 , 通过系统性培训引导和规范化的考评机制 , 加强主播的职业素养和规范意识 , 通过内容监管、飞行检查等手段 , 做好对主播行为的管理和约束 , 提升直播带货的准入门槛 。
(二)强化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 。 建议进一步强化直播平台对直播带货行为的监督管理责任 , 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审核义务 , 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 明确平台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 完善内部监管措施和自治规则 , 从加强入驻审核、商品抽检、营销推广、商品评价、违规管理、售后保障、纠纷解决等直播带货交易全流程的审核把关和生态治理 , 严格查处各类人气造假、评论造假等造假行为 , 以及各类诱导交易、虚假交易、规避安全监管的私下交易行为 , 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 ,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三)强化监管责任划分与协同共治 。 鉴于直播带货不同于传统网络销售模式 , 其涉及到的主体及法律关系复杂多样 , 甚至存在身份交叉、不同法律关系重叠的情况 , 建议各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 , 既要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能划分 , 又要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 , 共同织牢监管网络体系 。 同时 , 监管部门以及平台与平台之间 , 也应该加强协作 , 共享信息 。 平台方面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 , 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 协助监管部门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
(四)建立行业自律和诚信评价机制 。 除了加强监管 , 直播行业以及直播平台要积极承担主体责任 , 去除侥幸心理 , 主动开展行业自查自纠和自律行动 , 鼓励行业内企业互相监督 , 对不诚信或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自揭“家短” 。 对于随意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直播带货行为 , 应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对在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的主播 , 除了进行经济处罚 , 还应将违法情节严重、违法频次较多的主播拉入黑名单 , 实行直播市场禁入 , 提高违法直播带货成本 , 增强监管震慑力 。
(五)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 消费者选择直播带货方式购物时 , 首先要查看直播平台公示的商家信息 , 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 , 如果平台没有公示商家营业执照 , 建议尽量不要购买其商品或服务 。 否则 , 一旦权益受到损害 , 很难依法维权;其次不要轻信主播的产品功效宣传和超低价承诺 , 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此外 , 要保存好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 , 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 。 如果协商不成 , 可以向当地消协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 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 ,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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