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级法院判决一开发商赔偿业主装修差价( 七 )

江苏新闻

人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

业主购买精装修房后 , 再质疑精装修房子的报价 , 这是业主的权利 , 自然不是对契约精神的违背 , 至于是否得到支持 , 要看具体情况 。

开发商通过与业主签订装修合同的方式 , 对装修标准的内容作出规定 。 习惯性的做法是开发商装修一个样板间 , 居室装修质量会体现在样板间上 , 样板间要真实地反映装修档次和装修施工质量 。 交付给购房者的装修质量 , 不应低于样板间的质量水平 。 作为装修质量的衡量标准 , 样板间在交付之前应该保留 。 开发商最后交付的装修房符合装修合同约定的标准或与样板间的装修质量相一致 , 不管开发商的实际装修成本是多少 , 业主也无道理质疑装修的价格 。

如果开发商与业主的精装修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精装修条款没有约定具体的装修标准 , 仅规定了装修的报价 , 房屋交付时 , 业主对装修的实际成本提出质疑的 , 开发商应该提供实际装修成本的依据 , 没有达到报价标准 , 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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