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级法院判决一开发商赔偿业主装修差价( 六 )

杨勤法:购房人与开发商就精装修部分产生纠纷后是否可以推翻商品房预售合同 , 这主要看商品房预售合同对装修的约定 。 现在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大都按原住建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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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 许多地方监管部门在此基础上还制定了相应的参考合同 。 国家的示范文本和大多数地方的参考合同内容 , 基本上把装修作为开发商的辅助义务 , 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交房的 , 一般仅承担修复、补偿责任 , 或者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没有达到装修标准的违约责任 , 但无法以开发商没有达到装修标准为由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

如果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其装修标准很高 , 装修成本在整个房价所占的比例也很大 , 购房人与开发商将装修不达标准约定为根本性违约 , 或虽没有将装修不达标准作为根本性违约 , 但将装修作为合同的主要内容 , 则开发商没有按约定装修标准交房 , 可以认定根本性违约 , 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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