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如有遗诏,太祖临终前必然会布置人打开金匮。 即使突然死亡,其皇后也应知道金匮遗诏一事,掌管金匿的宫人也知道此事,为何要等到太祖死后六年由赵普揭出?
4 .如有遗诏,这是太宗合法继承、堵众人之口的最有力证据,应该公布全文,然而始终未见公布,留下来的只有大概意思,而且内容还很不一致。如果不是伪造,何必闪砾其词!
5 .按杜太后所说立长的原则,太宗之后理应传给廷美或德昭,但他偏传给比弟侄为幼的儿子。太宗既要利用遗诏证明自己继位是正当的,又不愿让人抓住把柄,自然就不愿公布全文。也可能根据实际需要,修改过多次,因而出现内容不同的遗诏。
上述理由说明遗诏是赵普编造的, 下面再探索一下赵普为什么要编造遗诏?
赵普(922~992)是个“习吏事、寡学术”的人,太祖即位前,在帐下任掌书记之职,以后在太祖夺取政权、平定天下过程中出过不少力,乾德二年(946) 当了宰相,甚受太祖宠信,“上视如左右手,事无大小, 悉咨决焉”(《宋史》卷二五六本传)。赵普大权在握,逐渐忘乎所以了,群臣奏章不如他意的,统统烧掉,排挤异己,包庇下属,“广第宅,营邸店,夺民利”,开宝六年(973),被卢多逊等告发,罢相,出为河阳三城节度使。太宗继位后,卢多逊当了宰相,一直揭他的短,使他恢复权力的欲望无法得逞,极强的权力欲和报复性使他丧失了理智,他深知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必须投靠太宗,要取得太宗信任,必须解决事关太宗切身利害的大事,因而伪造遗诏,为太宗篡位披上一件合法外衣, 赵普曾是太祖亲信,他的伪作容易使人信以为真,太宗自然一拍即合,重新起用赵普为相。 赵普则进而诬陷卢多逊与廷美勾结谋逆,制造了一起大冤狱,拔掉了他与太宗的眼中钉。
简言之,赵普编造遗诏的目的是为了投靠太宗,恢复相权,报复政敌。
三、一系列非常事件
不正常的接班必然会随之出现不正常的事件,请看下列事实:
1.年终改当年年号。 通常情况下,新皇帝如不是正月初一继位,都不改动当年的年号,以示尊重前任皇帝。宋太宗于开宝九年十月二十日即位,当时事出非常,还没来得及考虑年号事,到十二月二十二日距年终仅七八天,却宣布将当年年号改为太平兴国。(《长编》卷十七、《宋史·太宗纪》)
2 .逼死太祖长子德昭。
《涑水纪闻》卷二云:
“魏王德昭,太祖之长子,从太宗征幽州,军中夜惊,不知上所在,众议有谋立王者,会知上处,乃止。上微闻,衔之,不言。时上以北征不利,久,不行河东之赏,议者皆以为不可,王乘间入言之,上大怒日:‘待汝自为之,未晚也。’王惶恐,还宫,谓左右日: ‘带刀乎!’左右辞以禁中不敢带,王因入茶果,閤门推户,取割果刀自刈。”(亦载《长编》卷二十)
太平兴国四年八月条按正常情况,德昭是皇位的合法继承人,所以太宗征辽失败时,“众议有谋立王者。”倘若真是太祖有意将皇位让给光义,光义应当感激,并给其后代以特殊照顾,然而他却将德昭逼死,此时离太祖驾崩还不足三年。 一年半以后德昭唯一的亲弟德芳也死去了,年仅二十三( 宋史》卷二四四本传,《长编》 卷二二) ,他的死也颇可疑,只是史书语焉不详,难作确切判断。
3 .害死亲弟廷美。
杜太后生了五个儿子:光济、太祖、太宗、廷美、光赞,(《宋史》卷二四二)老大、老五早亡,太宗即位时,只剩廷美(947—984)了。 太平兴国六年(981)“德昭既不得其死,德芳相继夭绝,廷美始不自安”(《长编》卷二二) ,他感到太宗的屠刀该降临到自己头上了。在赵普的密谋策划下,一再指挥人诬告廷美,廷美连遭贬逐,雍熙元年(984)正月,死于房州。(《长编》卷二五)“凡廷美所以得罪,则普之为也。 ”(《长编》卷二二)赵普为了掩盖达一不可告人的勾当,随即将告密人李符远贬春州, 使之“至郡岁余卒”(《宋史》卷二七O《李符传》)。
廷美死前,金匮遗诏已经出笼,而按遗诏传递原则,光义死后,应传位给廷美,如今害死廷美,太宗便难逃违背遗诏的罪责,于是在得到廷美死讯后,居然宣布廷美之母不是杜太后,而是太宗的乳母耿氏(《长编》卷二五)。此言载入《宋史》廷美之传中。可是史官忘却改动《杜太后传》,我们仍可据之了解事实真相,而卢多逊的下属假托王禹偁之名写的《建隆遗事》,则公然驳斥了《国史·廷美传》之误,宣称“廷美,亦杜太后所生。”(《长编》卷二二)李焘对这些矛盾说法感到难于裁定,怀疑廷美生时,杜太后年已四十七,超过一般生育年令,其实,这一点无须怀疑,廷美之弟光赞尚是太后所生,史无异说, 可证四十七岁时并没有丧失生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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