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监管召集27家巨头开会,中国互联网反垄断强监管的时代来了( 二 )
在《指南》中 , 对平台型经济领域的经营者给出了较为明确的定义 , 即通过网络信息技术 , 使相互依赖的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和撮合下交互 , 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 。
针对强迫商户“二选一”的情况 , 《指南》将认定其为限定交易的垄断行为 , 即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 , 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 , 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
市场监管总局消息显示 , 双“十一”后 , 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 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 集中曝光一批违法案例 , 密集出台一批规章制度 。 此前 , 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 接下来还将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从11月10日《指南》发布到11月11日 , 阿里两日市值蒸发7568亿港元 , 已让出港股市值第一宝座 。 京东两日市值蒸发1640亿港元 , 美团两日市值蒸发3130亿港元 , 腾讯两日市值蒸发5895亿港元 。 以此累计 , ATMJ两日市值合计蒸发1.8万亿港元 。
摁住互联网巨头 , 打破数据集权是关键
垄断削弱竞争 , 损害效率 , 互联网赢家通吃的属性决定了形成垄断非常顺畅 , 互联网巨头正在变得越来越大 。
数据也赋予了互联网巨头巨大的控制力 。 互联网巨头一方面掌控了这个时代所有线上业务的基础 , 比如云、支付、信息分享等 , 另一方面也掌控了消费者的数据 , 利用这些数据巨头们可以为任何业务导流 , “数据集权”愈演愈烈 。 一些垄断企业上压供应商(服务提供者)、下压用户 。 对供应商:延长账期、增加扣点、增加隐性成本、流量费用越来越贵;对用户:大数据“杀熟” , 会员比非会员价格高 , 各种数据“套路” , “霸王条款” 。
此次《指南》剑指数据垄断 , “数据”一词出现了22次 , 叠加了技术的反垄断 , 在中立性和渠道垄断方面都相当明确 , 这既是一种新局面 , 更是对监管实践的一次重要挑战 。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推荐阅读
- 刘春雄新营销|“营销数字化10讲”之8:经过了去中间化和去品牌化,去平台化那天还会远吗?0102030405060708
- 京耕客户运营平台|嘿,新店老板,我有话要对你说店铺定位产品选择店铺装修主图和详情营销推广客服售后
- 直播|直播带货将迎最强监管 国家网信办征言:严禁点赞、交易等数据流量造假
- OPPO手机,新机发布|疑似 OPPO Reno5 Pro 现身跑分平台:搭载天玑 1000+ 芯片
- 币圈投行|OKEx、火币、币安三巨头迎监管风波,一招教你识别比特币合规交易所
- 远洋论剑|湖北一中介以女租客照片招揽男租客!平台回应:第三方所为!
- 互联网|高德地图发布国内首个智慧交通物联网(IOT)平台
- CBO化妆品财经在线|前脚《办法》后脚“杀幽”,牙膏市场严监管时代已来
- 交易|腾讯回应《反垄断指南》影响:平台开放 欢迎各类竞争
- 小财鱼|二手平台狂欢到来,小财鱼分享此时闲置店铺如何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