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本|数字经济国际税改新进展——经合组织发布“支柱一”蓝本( 四 )


(1)大部分国际知名的大型数字经济提供商尚未直接向中国提供数字服务和产品;
(2)从技术角度看 , 中国也是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大国 , 但海外业务和数字产品/服务的输出尚在发展阶段 。 目前我国领先的数字化企业主要市场依然以国内为主 , 境外业务虽在快速发展 , 但占比远低于欧美的竞争对手;
(3)作为数字经济消费大国 , 中国市场巨大的人口基数和消费需求对应的是庞大的数字经济市场潜力 , 由此可能产生与金额A相关的税基 。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OECD牵头的数字经济的国际税改进程中全程积极参与 , 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 并被OECD和包容性框架成员国所接受 , 正如BEPS1.0十五项行动计划的制定过程一样 。 如果以史为鉴 , 当前中国在数字经济国际税改项目的深度参与 , 预示着在税改方案尘埃落定时 , 中国出台相应的符合中国市场情况的落地政策的步伐也可能较为迅速 。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飞速发展 , 我国的数字化经济体量也不断攀升 。 无论对于直接受益于中国消费市场的CFB跨国企业 , 还是通过间接代理模式进入中国市场的ADS跨国企业 , 以及“走出去”的这两类中国企业而言 , 充分了解数字经济税改进程 , 掌握相应市场国家可能采纳的新政策 , 积极评估相关的税收成本 , 做好相应的预先规划和风险防范 , 都是极为重要的课题 。 我们看到 , 市场上的主要运营者已经开始对新规则导致的相关商业活动的收入分配情况和转让定价方式的影响做定量模拟分析 , 为相关商业活动的展开提供适当的风险管理和税收筹划方案 , 同时做好系统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准备 , 以确保在各国的税收遵从 。 面对可能的税收争议 , 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和相互协商程序仍然是预防以及解决税收争议的有效手段 。 我们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变化 , 为业界提供最新的动态更新 , 也十分乐意与您就BEPS 2.0新的税收模式进行探讨 , 提供专业支持 。
【蓝本|数字经济国际税改新进展——经合组织发布“支柱一”蓝本】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 , 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 。 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