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认为本次新政有望落地
本报采访人员 詹方歌 卢志坤 北京报道
9月7日 , 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8日 。 该版条例共8章 , 就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活动、扶持措施等六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
近年来 , 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迅速 , 市场日益蓬勃的同时 , 行业野蛮生长也导致问题事件频发 , 房屋中介发布虚假房源、租金贷、长租公寓企业跑路等现象时有发生 , 全行业约束性政策的出台迫在眉睫 。
2017年 , 住建部曾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 但因种种原因政策未能落地 。 多位专家对《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采访人员表示 , 新《条例》更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 , 且更有针对性 , 本次新规有望落地 。
多市场主体分类管理 , 降低市场风险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对采访人员表示 , 随着房屋租赁市场发展 , 过去只针对房东和租户的法规已难以覆盖对整个市场的指导和监管 。 《条例》的出台对于构建租购并举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 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 。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告诉采访人员 , 新条例的最大亮点是把出租人分为了个人出租、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分类管理 , 各自给出了不同的要求 。
例如 , 个人转租超过一定规模 , 需要注册相应的机构;对于住房租赁企业 , 则对租金、押金都提出了监管要求;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 , 则不允许赚取租金差价 。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 自然人转租住房套数或者间数达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规模的 , 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 但“规定规模”一词目前还未细化 。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则表示 , 上述条款对于推动个人二房东的正规化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
许小乐也提及 , 《条例》明确建立住房租赁机构登记制度 , 提高准入门槛 。 建立租赁机构登记制度 , 要求企业进行备案 , 制定奖惩措施 , 明确了市场主体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的“红线” 。
此外 , 本次新政涉及针对住房租赁乱象的惩戒措施 , 赵秀池认为 , 这与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新形势相对吻合 。 条例第五十二、五十三条中明确提出 , 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展住房租金贷业务 , 更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租金贷 。 黄卉认为 , 此举可看作有关部门对此前租金贷乱象的重点关注和整治规范 。
政策趋于成熟 , 新《条例》有望落地
此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酝酿已久 , 早在2017年5月时 , 第一部明确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的行政管理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曾公开征求意见 , 但并未正式实施 。
“当年是销售和租赁放在一起了 , 其实两边的问题都很复杂 , 差异也比较大 , 有意见是要分开立法 。 ”许小乐说 。 他认为 , 这或许是本次住建部为住房租赁单独制定条例的原因 。
赵秀池认为 , 本次条例通过征求意见应该能够落地 。 她说 , 2017年曾公开征求意见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 , 其中一些条款不够成熟 , 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 例如 , 旧版条例中提及 , 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 , 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 , 租赁期限不得低于三年 , 有些过于死板 , 新政中则将说法改变为鼓励签订三年以上合约 。 “这个措辞是正确的 , 鼓励长期租赁 , 形成稳定的租赁关系 。 ”赵秀池说 。
相较于当年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 ,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仅聚焦于住房租赁领域 , 并增添“租赁企业”与“扶持措施”两个章节 , 第六章“服务与监督”章节内容明显更为细化 。
许小乐解释 , 跟2017年相比 , 规范和鼓励租赁企业做专业化运营的方向没有变 , 但是随着这几年租赁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风险 , 加大租赁企业的准入和风险管控就会更加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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