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临时工”用工问题受关注:都叫“临时工”,法律关系却( 二 )

从法律层面进行解读 , 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 , “临时工”与“工厂”之间可归属于劳务用工、劳务外包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不同法律关系 。

第一种 , 劳务用工 。 如食品厂为了“六一”儿童节的促销活动 , 直接或经由中介公司居间 , 临时招募了卖场促销人员 , 双方约定“工资日结、每日200元、共需工作7天” 。 此时 , 促销员与食品厂之间成立劳务关系 , 双方间法律关系适用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

第二种 , 劳务外包用工 。 如为了提升厂区安保水平 , 食品厂与保安公司签订了《保安服务外包协议》 , 将厂区的安保工作外包给保安公司 , 服务费按季度结算 , 保安公司需自行招募保安员 , 按照食品厂的要求设置安保点 , 并提供安保服务 。 此时 , 保安员与保安公司间属于劳动关系 , 保安员与食品厂之间既不是劳动关系 , 也不是劳务关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