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用其他假抵扣、不休假才发奖金…你遭遇“休假难”了吗( 七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 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 , 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陈忠贵(化名)是深圳某置业公司职工 , 去年6月27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 当天 , 陈忠贵手写“放弃声明” , 载明“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10天(2017年度) , 放弃2018年度调休1天的假期 , 并放弃以上11天假期的补偿” 。

对此 , 陈忠贵称是公司要求必须签订 , 否则不开具离职证明 , 他被逼无奈才写下“放弃声明” 。

法院认为 , 陈忠贵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自愿放弃年休假申请存在胁迫行为 , 故应认定自愿放弃年休假申请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 因此 , 在陈忠贵向罗湖法院请求公司支付其2017年全年10天和2018年5.5天共计15.5天未休年假工资16755.55元时 , 法院并未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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