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职工“孕期被辞”案续:二审再开庭,被告公司拒调解( 六 )

2019年3月5日 , 平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认定麒麟电子解除与李萌的劳动合同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 属于合法解除 。

平度法院认为 , 在李萌连续旷工7天的情况下 , 2018年9月25日青岛麒麟电子有限公司给李萌发送返岗通知书 , 但李萌并未在通知要求的期限内返岗 , 该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被告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及公司员工请假管理的规定 , 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相应依据 , 且被告提交了公司内部解聘征求意见书 , 起诉前已通知工会 , 履行了程序义务 。

李萌不服 , 向青岛中院提起上诉 。

焦点3:怀孕期间是否存在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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