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职工“孕期被辞”案续:二审再开庭,被告公司拒调解( 十 )

焦点5:解聘书所提索赔13万是否产生实质效力?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麒麟电子向李萌下达的解聘合同通知书显示 ,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解聘李萌 , 并要求李萌确认并赔偿经济损失131652元 。 不过 , 该案在劳动仲裁阶段和法院审理中 , 均未涉及这一内容 。

麒麟电子总经理李玮告诉澎湃新闻 , 通知书的这一内容实际上是公司向李萌夫妇释明:其恶意虚假举报、诽谤、违反公司规定等行为 , 给公司造成了名誉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 李玮表示 , 通知书中明确提到 , 要求其前来协商“确认” , “但自始至终我公司从未主张过 , 也没有产生实质上的效力” 。

但是在刘刚看来 , 要求企业撤销13万元索赔的诉求涵盖在判定解聘通知违法的诉求中 , “首先必须要确认企业解除合同行为合法 , 这个索赔才有效 , 目前案件还处于二审诉讼阶段 , 没有最终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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