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职工“孕期被辞”案续:二审再开庭,被告公司拒调解( 三 )

焦点1:临时“调岗”是否合理?

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定书显示 , 李萌诉称 , 其于2013年12月起在公司从事操作工、音质检验工作 。 2018年9月10日 , 公司领导得知她怀孕后 , 在未经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 单方面将她从后勤检验室调岗至一线 , 要求从事生产胶水贴合装配工作 。 因不接受岗位调整 , 公司于9月18日起禁止她进入公司 , 进行变相解雇 。

7月31日 , 麒麟电子在回复澎湃新闻时称 , 2018年9月 , 因公司主要客户撤出中国 , 导致订单全部终止, 李萌原先工作的车间也随之关闭 , 当时她和其余一同工作的4人都被转到另一车间工作 , 且这一调整公司方面于9月10日与5人进行了面谈 , “所有人都表示同意 。 ”麒麟电子表示 , 上述说法均有证明材料 , 但因案件仍在二审阶段 , 暂不能出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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