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税法征求意见 个人买卖房屋是否会继续免征?( 三 )

王冬生告诉采访人员 , 土增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 , 经过税务机关多年的努力 , 制度建设已经比较完善 , 税法草案是在既有制度的基础上 , 上升为法律的 , 比较成熟 。 但有一点 , 需要关注 , 就是土增税的立法宗旨 , 需要进一步明确 , 因为立法宗旨直接影响某些制度设计 。 由于土增税 , 是单独针对房地产交易开征的一个税种 , 其目的应该是调节房地产交易过高的收入 , 所以 , 应该设置一个免征的增值比例 , 比如增值幅度在20%以内的 , 不应看做是过高的收益 , 应免征土增税 , 好比石油特别收益金 , 只在原油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时 , 才征收 。 应将目前针对普通住房的优惠政策 , 变成一般性的优惠政策 , 更有助于体现土增税的立法宗旨 。

影响

许多纳税人关注的是 , 现在实施的个人房屋转让是否还会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

现在对于个人房屋转让是免征土地增值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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