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税法征求意见 个人买卖房屋是否会继续免征?

近日 , 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显示 , 拟将集体房地产纳入征税范围 , 并拟取消集体房地产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 使立法前后集体房地产负担总体稳定 。 在税率方面 , 土地增值税仍将继续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财政部公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表示 , 《条例》规定 , 转让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 在此基础上 , 《征求意见稿》将出让、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集体房地产)纳入征税范围 。 同时 , 拟将目前对集体房地产征收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取消 。

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告诉采访人员 , 《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立法的意义 , 实际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步骤之一 , 对增强土地增税征纳的刚性 , 规范征纳秩序 ,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 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 王冬生曾经供职于财政部税政司和毕马威北京税务部 , 从事涉税相关工作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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