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乎英国房地产命运的致命官司( 七 )

该原理可追溯至1863年 , 但法庭一直不愿意轻易以此事由来解除合同双方的权益 。 最大一个原因就是 , 法庭不愿意介入双方商业上的谈判 , 即某方谈了个baddeal , 他们会想方设法用该理由来使自己摆脱合同的束缚 。

法庭在判决书中用了12页的篇幅 , 援引了14个在英国合同法上的经典案例(其中包括两个1903年爱德华7世加冕仪式的取消而导致部分合同是否无效的案例)来解释这个原理 , 总结下来大概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这是一个衡平法上的救济方式 , 目的是为了矫正普通法上过于僵化的规定 。

2.该原理的应用效果是“杀死”合同 , 释放双方的义务 , 因此在运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在有限的场合 。

3.合同双方无需做出任何行为 , 一旦该原理被触发 , 合同即告自动终结 。

4.该原理的中心是不能因为提出诉求的一方的行为或选择而触发 。

5.发生令合同无效的事件不是因为提出诉求的一方而产生 。

案例的阐述太过于复杂(但非常有趣) , 由兴趣的朋友可以私下聊 。

事实认定

在2019年2月20日 , 法院最后列出案件的五个事实作为最后判决的根据 。

一场关乎英国房地产命运的致命官司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