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天年假未休 高管获赔4万 未休年假该如何计算补偿?( 二 )

  2016年 , 顺德人阿才被当地一家大型的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为副总裁 , 月薪标准为50000元/月 。 同年的2月29日 , 阿才入职该公司 。

  记者从顺德法院认定的事实中了解到 , 作为该公司的副总裁 , 阿才不仅月薪丰厚 , 还享有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 该奖金标准上限为36万元/年 , 并且公司也为阿才购买了房屋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

  根据该公司和阿才签订的劳动合同 , 双方合同期限为自2016年2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 。 然而入职後的第二年 , 阿才逐渐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和理念不同与该公司产生了矛盾 。 2017年10月28日 , 阿才收到公司给他的一纸通知 , 上面称阿才的副总裁职务被解除 。 11月14日 , 该公司董事会正式通过表决 , 同意解聘阿才的副总裁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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