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最先改“城”称“市”,但为何说广州才是我国最早的“市”?( 二 )

江苏省在1911年岁末之前 , 得以在全省范围内普遍推行市制 。 《江苏省暂行市乡制》曾于1912年、1913年由江苏省议会两次修正 , 可惜的是 , 1914年2月由于袁世凯下令各省停办地方自治 , 《江苏省暂行市乡制》停止施行 , 自治市制暂告中止 , 代之以行政市制 。 同年6月京都市政公所正式成立 。 市政公所由中央政府内务总长朱启铃兼任 , 协办由京师警察总监兼任 , 实际工作由一名坐办负责 。 坐办由内务总长推荐京师总商会同意后 , 由大总统任命 。

1917年 , 北京政府对德宣战 , 收回了汉口、天津的德租界 。 8月12日 , 内务部公布了《特别区市政管理局简章》6条 , 规定在收回的租界地设市政管理局 , 设局长1人 , 受省长监督掌办区内行政事务 。

1918年10月广州设立了市政公所 , 任命杨永泰为总办 。 1919年10月云南省督军兼省长唐继尧下令在昆明设立云南市政公所 , 拟定了《云南市政公所暂行条例》 , 开始将市政从警政中独立出来 。 在李宗黄任督办期间 , 制定了《云南市政公所办事细则》和《云南市政公所参事会会议规则》 , 还创办了定期刊物《市政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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