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最先改“城”称“市”,但为何说广州才是我国最早的“市”?( 六 )

此时市不但具有行政实体的法律地位 , 并且兼具自治团体的性质 , 具体表现在:《市自治制》规定:市之直接监督机关 , 在普通市为县知事 , 京都市为内政部 , 在其他特别市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 直接监督官署有解散市自治会之权力 。

市立法机关、市自治会成员和市长及市自治公所等执行机关人员 , 均由市自治会会员中选举产生 , 或先由自治会会员选举 , 再呈报监督官署委任 。 市办理自治事务主要有教育、交通、水利及其他土木、行政、劝业及公共营业、卫生及救济事业、其他依法令属于市自治的事务 。


江苏最先改“城”称“市”,但为何说广州才是我国最早的“市”?

除此之外 , 该市制尚具有以下特色:一是放宽了设市标准 , 人口在1万以上的城镇即可设市 。 二是坚持实行城乡分治 , “市自治团体以固有之城镇区域为其区域;市与乡有彼此利益相关事项 , 必须联合办理者 , 得依市乡之协议 , 呈经直接监督官署核准 , 设立市乡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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