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江苏建设,“宜居”篇吹响号角
我们的城:美丽宜居高品质
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对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作出安排,要求以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为抓手,建设美丽江苏,共创美好家园 。作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份,8月3日,我省召开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会,会议出台一揽子举措,使“美丽宜居城市”变得具体可感 。
全国唯一试点省,为什么是江苏?
自唐宋以来,江苏就是中国理想人居地的代表,“据龙蟠虎踞之雄,依负山带江之胜”的南京,“云埋虎寺山藏色,月耀娃宫水放光”的苏州,“北郭清溪一带流,红桥风物眼中秋” 的扬州,“湖上青山山里湖,天然一幅辋川图”的无锡等山水入城、人文荟萃的城市,都是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创造发展的与生产生活方式相适的理想人居地 。
采访人员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行动,有力推动了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获得了全国最多的“联合国人居奖”和“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全国最多 。
“江苏多年持续致力探索人口高密度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之道,形成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但各地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发展粗放及不衔接、不配套和不协调的‘城市病’问题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也警示我们在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型中,韧性能力提升是重要一环 。”省住建厅城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丁志刚介绍,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城市硬件设施的有力保障,更有赖于城市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需以系统化的思维强化城市建设发展转型的目标综合、资源整合、项目集成和一体化实施 。同时,从发展规律看,江苏城镇化水平已超过70%,先于全国进入城镇化相对稳定发展的后半程,城市建设发展方式转型势在必行,从关注城市治理的规模供给到品质供给,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并更加重视个性化设计、特色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
2019年6月,江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交了工作报告 。住建部充分肯定了我省的工作,认为江苏的思路与中央工作导向高度契合,明确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省份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
“三美协同、三居递进、三城与共”
“美丽”“宜居”“城市”,这三个关键词有机联系、辩证统一 。丁志刚介绍,美丽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经过了系统谋划,“三美协同、三居递进、三城与共”是“美丽宜居城市”的主要目标分解,三者相互交织、互相推动 。
“美丽”,包括环境优美、人文醇美、建设精美,强调自然、人和城市是一个有机生命共同体,是“美丽中国”在城市层面实践探索的“美美与共”的价值体现 。
“宜居”,包括安居体系、适居服务、乐居家园,强调的是关注老百姓的居住需求,从住房到配套公共服务、再到生活家园场所营造,努力为人民提供更舒适的居住条件,这是美丽宜居城市的工作原点 。
“城市”,包括健康城市、魅力城市、永续城市,兼顾外在与内涵、现在与未来,符合人居环境科学和世界城市发展的趋势和共识 。
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还要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建设经验,以建设美丽宜居住区、街区、小城镇为载体,积极实施点块、条线、面上的试点示范和重点突破 。美丽宜居住区,要在完成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危险房屋解危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效提升群众居住品质 。美丽宜居街区,要推动“围墙内”私密独立的居住空间与“围墙外”多元活力的开放空间充分衔接,打造一批具有生活气息和发展活力的街区 。美丽宜居小城镇,要加强重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产镇融合,完善城镇功能;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各类文化遗存、传统街巷等特色资源,强化特色风貌塑造 。
注重系统化思维,提升综合效果
江苏的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分三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充分利用好3年试点期,建成一批美丽宜居城市样板,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更多可观可感的美丽宜居住区、街区、小城镇 。第三阶段,到2035年,全省城市基本达到美丽宜居城市标准,形成一批具有江苏特色、代表江苏水平的美丽宜居城市,让人民群众明显感受到城市美丽宜居水平提升所带来的美好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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