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是否应当为非自营商家的假货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个法律问题,所以先让我来一个免责声明:
因为:
题主既然在问题描述里面提到了Section 230 CDA,那么显然不会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估计他是懒得写,所以才轮到我来回答。我明显不是学法律的,回答可能不够准确,也比较枯燥。
所以:
如果有人看到了这个回答想要喷我,麻烦请喷题主,谢谢。
既然提到了Section 230 CDA,那么先大概介绍一下Section 230 CDA是什么。
那是1995年,有一位老人,在美国的飞机上读了一份报纸:
电商是否应当为非自营商家的假货承担连带责任

就是这个老人报纸内容是一个法案的判决,不是很复杂,是一家叫Stratton Oakmont的公司,被人在网络上披露靠欺诈手段骗人去投资。但是因为披露人是匿名的,Stratton Oakmont只好把Prodigy,就是当时运营这个网络留言板的公司,告上法庭。
如果你看到Stratton Oakmont这个公司有点眼熟,那就对了。
因为多年之后,这家公司的事迹被改编成了电影《华尔街之狼》:
电商是否应当为非自营商家的假货承担连带责任

世界就是这么的神奇回到1995年,当时网络留言板的运营方Prodigy强调自己不能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负责,用1995年大家能理解的方式说明,Prodigy强调自己就像一个图书馆一样,图书馆是不能对每一本书的内容负责的。用现在的词就简单多了,Prodigy强调自己是平台,不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负责。
而这个老人看到的法庭判决是什么呢?法庭判Prodigy败诉,原因是Prodigy对匿名用户的帖子进行了一点修改,把用户写的脏话给去掉了。所以法庭认为,Prodigy不是图书馆,而是发表审核文章的报纸,所以需要对它上面的内容负责。
这位老人,叫克里斯考克斯(Chris Cox),觉得这事简直不可理喻:互联网公司,怎么能因为去掉了脏话,净化自己网站上的内容,而受到惩罚?这样美国的互联网还怎么可能发展?
所以Cox当时就念了两句诗,飞机一落地就联合他的朋友,参议员罗恩怀登(Roy Wyden),去纠正这个判决,然后两个人共同提了这个section 230 CDA,也就是20多年来被互联网公司钦定成技术前瞻性的、互联网言论自由的核心支柱、赋予互联网现代法规环境的230法案条例。
所以,你看,我们看一个法规,要看它的出发点是什么。用怀登的话说,“Section 230的出发点和本意,是为了保护那些对平台进行有效监管的网站,避免这些网站因为这种良好的监管行动而被不加区分的起诉。”
如果没有Section 230,可能历史上网站真的会对其内容放任自流,不能也不敢进行任何监管,而这样根本不可能促进互联网的发展。有了Section 230,互联网公司可以对网站上的内容进行监管,修改、删除那些非法的恶意的内容,并且不会因为这些动作而被认为是内容的直接提供者。

经是好经,但是读经的人,未必是好人,是吧,大师?
围绕着这个Section 230,有很多有名的案例,最近一个最有名的就是Backpage网站,这个网站众所周知是贩卖妇女和儿童的帮凶,但是就是因为这个Section 230,从2013年左右被控告开始,这个网站就是屹立不倒,搞得大家只能去法院门口抗议:
电商是否应当为非自营商家的假货承担连带责任

去法院上访最终,今年4月美国终于通过其他方式,确定这个网站的违法行为,最终把7名高管送进了监狱。
这就是典型的好经被读歪了。
所以Section 230之父Cox也认为:国会应该重新审视这个法律,让它更清晰。
好了,Section 230 CDA简要介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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