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真正消灭秦朝的,是农民起义,还是六国贵族( 五 )


至于四方的黔首、小吏,他们是帝国的“工蚁”,是堆砌帝王梦想的瓦砾,唯独不是人。
所以,在秦二世的“四好逻辑”里,“好国家、好政策、好皇上”都是不言而喻的,自己和父亲秦始皇永远不会犯错,犯错的,只能是那些卑贱的“臣民”,所以,对他们只能用严刑峻法来说话,也就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说的:
於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刑者相半於道,而死人日成积於市。杀人众者为忠臣。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
在这一点上,秦二世真的没有什么“基因突变”,还真是秦始皇的“好儿子”,只不过他的运气不好,他父亲就像一个“败家子”,早就在十几年间把祖业挥霍得只剩个“空架子”,等到他即位,哪怕亦步亦趋、不改父政,“破产”也是迟早的事情,更何况他还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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