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二手车交易信息不对称,买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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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某主张赔偿损失的各项请求
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指的生活消费是相对于生产消费而言 , 只要消费者购车是用于自身出行需要 , 都应当属于生活消费;反之 , 购车用于生产经营则不属于生活消费 。 从该法的立法目的看 , 主要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至于生产经营者生产消费权益的保护 , 应当通过合同法等法律予以调整 。 本案中 , 湛某购买案涉车辆系为了经营需要 , 其与销售者之间产生的争议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 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 据此 , 湛某有权要求L公司返还购车款105000元 , 对其要求赔偿105000元的主张 , 本院不予支持 。
关于湛某要求L公司承担其支出的律师费8000元 , 具有合同依据 , 本院予以支持;关于湛某主张要求L公司承担每月停车费500元 , 依据不足 , 本院不予支持 。
判决如下
一、原告湛某与被告L公司签订的《二手车交易协议》于2019年5月28日解除;
二、被告L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湛某退还车款105000元 , 原告湛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所购车辆返还给被告L公司(相关费用由被告L公司负担);
三、被告L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湛某支付律师费8000元 。
二手车交易中存在的最大风险就是信息不对称 。 消费者在买卖二手车时应该注意先确认所购买的二手车的车况质量、购置年限、是否为事故车辆、是否有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等等再交定金 。
【【二手车】二手车交易信息不对称,买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而根据电子商务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 卖方要履行充分告知义务 ,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 同时要遵守对消费者作出的自我承诺 , 不得销售事故车辆和争议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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