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18万工资只给一半,合同上约定月薪只有3000?

基本工资|18万工资只给一半,合同上约定月薪只有3000?

文章图片

基本工资|18万工资只给一半,合同上约定月薪只有3000?

文章图片


“说好的年薪16~18万元 , 怎么只给我发了9万多块?”南京的蔡先生愤愤不平地对说 。 但公司拿出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只约定了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 , 我们还给多了呢!”

2020年初 , 蔡先生看到南京一家设计公司发布了招聘信息 , 很符合自己的要求 , 于是投送了简历 。
很快 , 这家公司的招聘主管韩某通知他面试 。 面试很顺利 , 双方对彼此都很满意 。
不久后 , 韩某又主动发微信给蔡先生盛情邀请蔡先生入职 。
既然谈到了入职 , 那么工资待遇就是一个不能回避的实际问题 。
蔡先生按照市场行情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 大约在15万以上 , 月薪在12 , 000元以上 。
【基本工资|18万工资只给一半,合同上约定月薪只有3000?】
韩某表示 , 这么高的数额恐怕领导难以答应 。
因为短时间内还不能看出一名设计师的实际水平 , 而且这个岗位跳槽比较频繁 , 因此公司不愿意付较高的月薪 。
蔡先生有很多选择 , 看到这家公司不能满足自己的薪资条件 , 就不想来了 。
韩某又提出了一个方案:年薪暂定为16~18万元 , 每月支付7~8000 , 不足的部分年底会有年终奖补上 , 业绩突出则另有奖励 。
蔡先生经过慎重考虑 , 在当年三月入职 。

进入到新单位后 , 他展示了自己的才华 , 多次被提拔 , 当上了设计室副主任 。
月工资也从最初的7000多 , 涨到了1万元 。
但到年底一统计 , 蔡先生发现自己总共才拿到了9万元 , 年终也没给他多少补偿 , 这和入职时的承诺相距甚远 。
他找人事部门理论 , 对方却说:“合同上只约定了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 , 我们还给多了呢!
蔡先生一气之下离职 , 申请劳动仲裁 , 但败诉 。
他又将原单位告上了法庭 , 原单位拿出了劳动合同 , 说:每月基本工资为3000 , 而且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你也签字确认了 。
但蔡先生出示了微信聊天记录 , 证明公司部门经理韩某做出过年薪16~18万元的承诺 。 但该公司认为这是韩某的个人行为 , 不能代表公司 。

如何看待此事?
1、韩某作为公司的招聘主管 , 与应聘者接洽属于职务行为 。
《民法典》第170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 , 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 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 ,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因此 , 应聘者蔡先生有理由相信韩某的行为是职务代理 , 韩某的承诺对公司有约束力 。
2、尽管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具体年薪 , 只是笼统地写了个3000元的月基本工资 , 但16~18万的年薪在微信中有过明确表示 。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 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 视为书面形式 。
微信聊天记录符合“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 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特征 , 可以视为书面证据 。
3、蔡先生在职期间多次升职 , 证明其工作能力突出 , 再参考公司同等职务以及市场平均薪资水平 , 16~18万年薪属于合理范围 。
因此 , 一审法院判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69500元 。
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