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 二 )


第十七条可以在教育培训费用中列支的项目
17.1培训费;
17.2讲师的教学费用和相关人员的劳务费;
17.3教材和其他材料的费用;
17.4场地费用;
7.5直接用于教育培训的其他费用 。
第十八条聘请公司外人员编写教材或授课的 , 可按社会信息资源网标准支付讲课费或劳务费 。公司兼职教师承担教材编写和教学任务 , 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按社会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贴 。
第四节教育和培训程序
第十九条总行各部门、各分行应根据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和员工教育培训需求 , 提出教育培训信息资源网络实施方案 。
第二十条教育培训实施计划由培训需求方通过OA系统提交至教育培训审批流程 。
第二十一条教育培训实施计划经上述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
第二十二条总行各部门、分行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 , 由各部门、分行具体实施 。
第二十三条教育培训课程培训结束后 , 组织本部门对教育培训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 , 并将培训效果报总行人事行政部 。
第三章教育培训体系及其实施
第二十四条公司培训体系由基础培训、管理培训、专业培训和不同层次员工的后续教育组成 。
培训系统见下表:
基本功
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行为准则、岗位职责等所有员工都应该知道的内容 。
经营管理的培训
主要内容是各级管理者应掌握的管理知识和能力 。
专业培训
主要内容是各业务线岗位技能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
后续教育
以非全日制学习的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学历、职称、资格等方面的后续教育培训 。
第二十五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 公司可采取以下培训形式
25.1公司自行组织教育培训;
5.2与其他机构合作组织教育和培训;
5.3参加其他机构组织的教育培训 。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需要参加其他机构举办的教育培训 , 必须通过OA系统提交教育培训审批流程 , 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
第二十七条教育培训主要分为公司培训和后续教育两种 。
第一节公司培训
第二十八条公司培训可分为:新员工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岗位转岗人员培训等 。根据不同的培养对象 。
第二十九条新员工培训是指公司对新员工的培训 。
29.1内容:新员工的培训应以公司的基础管理和岗位职责为基础 。
(1)基础管理培训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行为准则、考勤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
(2)岗位职责培训包括:由具体用人部门进行的岗位基本技能和部门人员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的培训 。
29.2实施
(1)组织形式:以内部和集中培训为主 , 自学和员工考试为辅 。
来源:老师在公司主要是讲师 。
(2)具体实施:总行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新员工入职一周内的基础管理培训 。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新员工入职一周内的基础管理培训 。实施部门应保存员工培训的记录 。
人事部负责协调专业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一个月内的专业培训 。
第三十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以专业技术人员为对象 , 旨在提高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 。
30.1内容
专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等 。
30.2实施
(1)组织形式:以内部和集中培训为主 , 自学和员工考试为辅 。
教师:教师是公司内部和外部的讲师 。
(2)具体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由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协调 , 岗位所属部门、机构组织实施 。实施部门应保存员工培训的记录 。
第三十一条管理培训是指以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目的 , 对管理人员进行的各种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培训 。
31.1内容:管理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岗位的管理知识和能力等 。一般在高层、中层、基层三个层次进行 。
(1)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主要包括世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决策管理、领导力、财务管理、激励管理等 。
培训对象为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 。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主要包括执行力、财务管理、激励管理、团队建设、员工关系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培训对象为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及分公司中层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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