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业务员工作计划范文 业务员工作计划( 五 )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核签字;注册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注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违反规定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查处 。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非药品 。经营处方药的零售医药企业要求至少有一名药师值班 。非值班时间销售处方药的,依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出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企业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违反规定的,依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进行查处;订单更正 。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置非药品专售区,并将药品销售与非药品销售明确分开,并有明显的非药品区标志 。非药品销售柜应进行标识和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放置准确、清晰 。非药品和药品不得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
9.药品零售企业应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得未经批准向消费者悬挂、散发广告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 。违反规定的,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
10.在检查过程中,一经查实,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必须依法处理 。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四 。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于X年7月23日至10月31日开始 。它分三个阶段进行 。
1.准备部署阶段(7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
2.组织实施阶段(7月28日-10月26日):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
3.检查总结阶段(8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总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结果,并将总结材料报市局检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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