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等价规律( 二 )


二、人际交往等价规律的应用范围
1、人际交往的主体可以是广义的 , 包括个人、集体与社会 , 因此人际交往包括个人与个人 , 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 , 社会与社会之间的交往等具体形式 。
2、人际交往的内容也可以是广义的 , 包括商品交换、思想交流、劳动服务、互助合作、劳动与娱乐等 。
3、人际交往的主体关系也可是广义的 , 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朋友关系、亲戚关系等 。
4、人际交往的社会领域也可是广义的 , 包括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等 。
5、人际交往的等价方式也可以是广义的 , 包括“人际交往的正值等价规律”与“人际交往的负值等价规律”两种方式 , 即对方如果使自己遭受了价值损失 , 自己将会设法使对方遭受同样程度的价值损失 。“报仇”、“雪恨”、“血债血还”、“罪有应得“、”因果报应”等方式就是“人际交往的负值等价规律”的典型表现方式 。

人际交往等价规律

文章插图
 
三、商品交换与人际交往的不同特点
为了生存与发展 , 人与人除了需要进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外 , 还需要进行各种非商品的生产与交往 。商品交换可以看作是人际交往的特殊形式(即规范化形式) , 这两者各有不同特点 , 分别反映了人际间的不同影响方式和不同作用方式 , 适用于不同交往场合 。
(一)商品交换活动的一般特点 。
1、交换对象的高度单一性 。商品交换时 , 出售物的商品形式总是单一的 , 用以购买商品的货币形式也是高度单一的 。
2、交换内容的相对清晰性和确定性 。商品交换活动的内容一般比较清晰 , 商品交换时两种商品的比例关系也相对确定 。
3、交换程序的规定性和严格性 。商品交换过程中 , 从选货、开票、付款、提货都遵循着严格的、规定的程序 。
4、交换时间的同步性和短暂性 。商品交换时 , 交付商品与支付货币几乎是同时进行的 , 而且交换时间通常比较短暂 。
5、交换约束力的高强性和刚硬性 。用以规范商品交换活动的约束力主要法律、规章、条例等 , 一般来说 , 这些约束力的约束强度大、启动速度快、约束漏洞少 , 不受人的心理因素和地域因素的制约 , 但灵活性较差 。
6、交换主体的狭隘性 。商品交换一般只发生在货币拥有者和商品拥有者之间 。
(二)人际交往活动的一般特点 。
1、交往对象的广泛性与多样性 。人际交往的具体对象可以是任何事物 , 即一方可以“出售”所有形式的事物 , 另一方可以用所有形式的事物进行“支付” , 只要这些事物含有对方所需要的使用价值 。特殊情况下 , 如果人“出售”的是含有负使用价值的事物 , 那么他将得到“回报”的也是含有负使用价值的事物 。
2、交往内容的模糊性和多变性 。人际交往的内容一般比较模糊而且复杂多变 。例如 , 人与人在生活上的相互关心与体贴 , 在精神上的相互鼓励与安慰 , 在工作上的相互支持与帮助等 。
3、交往程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人际交往活动一般没有严格的规定程序 , 都是根据双方的具体需要来灵活确定 , 主要以便利、快捷、高效为原则 。军事战争、外交活动、政治渗透、文化交流、思想沟通等都是人际交往的具体形式 , 有着复杂多样的运行程序 。
4、交往时间的异步性和持久性 。人际交往可以跨越较大的的时间距离 , 即一方在做出“贡献”后 , 往往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得到“回报” 。
5、交往约束力的广义性 。人际交往行为的约束力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力量 , 既有强度大、启动快、作用时间短的军事暴力 , 也有强度小、启动慢、作用时间长的文化感染力和道德规范约束力 。
6、交往主体的宽泛性 。人际交往可以发生在亲戚、邻居、同事、朋友(或敌人)、家庭成员甚至陌生人之间 , 其交往规模往往取决于两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信任程度以及两者利益互补性的强弱 。人类最基本、最显著、最深刻、最广泛、最重要的人际交往是夫妻交往 , 其次就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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