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反转了,做空报告“突袭”豪车经销商!大跳水之后( 二 )


在IAC从和谐汽车分立出来时 , 为解决上述遗留问题 , 双方协商同意将该税款全部提存转移给IAC , 由IAC负责承担上述税款债务 , 和谐汽车不再负担该税务的缴付 。
因IAC需负担该笔税款 , 也影响到其独立运营 , 经IAC、和谐汽车、和谐实业集团三方协商同意 , 该上述税款提存给予和谐实业集团 , 和谐汽车不再负担该税务的缴付 。 由和谐实业集团与税务机关协商缴付方式 , 以及缴付金额在各征收机构之间的分配 , 该债权债务的转移经过相关监管机构签字同意及盖章确认 。
上述税项债权债务的转移 , 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 且经过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同意 , 是合法有效的 。 Bonitas的报告指控上述10亿余元归个人所有 , 完全不顾事实 , 纯属无稽之谈 。
3.关于石家庄宾利资产收购及成立新公司事宜
石家庄宾利4S店的收购 , 是收购独立第三方公司的资产 , 而不是收购第三方公司的股权 , 故所收购的资产需要装入新的公司 , 为此要成立新的公司 。 和谐汽车是外商投资企业 , 在注册成立下属新公司时 , 需要履行更多的审批程序 , 审核时间较长 。 为加快收购的完成 , 以公司员工的名义成立新公司 , 及时接收并购资产 。 新公司再由和谐汽车收购 , 成为下属全资子公司 。 此收购架构的安排仅系加快收购工作 , 是根据律师意见 , 纯属技术性处理 。 Bonitas的报告指控存在利益输送 , 纯属捏造想象 , 无任何事实根据 。
4.关于转让绿野汽车款项的收付问题
根据2015年和谐汽车与两家独立第三方公司签订《关于‘互联网+智能电动车’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三方公司当时共同投资并筹备中的‘和谐富腾’委托以本公司的名义代为收购绿野公司股权 。 在三方公司共同成立爱车公司后 , 和谐汽车将之前代为收购的绿野公司股权转让给爱车公司 , 代价约3.47亿元人民币 , 其中约2.24亿元人民币按照收购协议在未来通过从地方政府获取的税收奖励冲抵股权转让款 , 剩余代垫款项已归还本公司 , 本公司从未声称因转让代为收购的绿野公司至爱车公司 , 而收到3.47亿元人民币现金的款项 。 Bonitas报告的指控混淆事实真相、张冠李戴 。
5.关于所谓FMC的股权转让问题
【中国基金报|反转了,做空报告“突袭”豪车经销商!大跳水之后】本公司在决定投资FMC之前考虑到电动车制造从初始阶 , 到生产样车并融资再到最终的量产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 , 为了减少未来不确定风险对于本公司的影响 , 本公司与冯长革先生在确认投资前已签订协议 , 双方同意为该笔约3 , 000万美元的投资各承担一半 , 先全部以和谐汽车的名义持有 , 再分两次交割给冯长革先生 , 交割价格、交割方式、交割时间都做了明确约定 。 后两次股份的交割均是履行当时的协议 , 价格也是按照当时的约定 , 并非两次新的转让 , 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低价转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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