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用行动诠释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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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团队集中研究案件
□河南法制报采访人员孙梦飞/文图
“老闫 , 你最近咋样?天冷了 , 注意身体 , 有啥事儿了跟我联系 。 ”
“谢谢李检察官关心 。 你们现在跟我的亲人一样啊!”
一个电话 , 这头是浓浓的关心 , 那头是满满的感动 。 老闫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 他口中的李检察官 , 是三门峡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瑛 。 而他们的结缘 , 则源于该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案组通过多方努力 , 运用行政检察手段化解了老闫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长达20年的行政争议 。
对于此案的圆满解决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省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省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三门峡市委书记刘南昌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 , 予以充分肯定 。
近年来 , 三门峡市检察院这支由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申部门主管领导、协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的优秀办案团队 , 积极协作配合 , 步履铿锵 , 屡创佳绩 , 用行动诠释了人民检察官的担当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 。
破冰之旅:化解长达20年的行政纠纷
老闫案件的办理 , 算得上这支优秀办案团队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上的破冰之旅 。
2000年 , 老闫的妻子林某因为教师待遇的劳动争议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发生纠纷 , 夫妻俩踏上了维权道路 , 先后经过仲裁、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程序 , 但他们的请求却一直没能实现 。 2007年林某退休 , 2009年因病去世 。
妻子未了的心愿成了老闫沉重的心结 。 他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 , 要求启动法律程序重新处理林某与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纠纷 , 但每次都事与愿违 。 老闫的心结越拧越紧 。
2015年 , 老闫又提起了行政诉讼 , 一审、二审、再审均以起诉超过法定时限被驳回 。 此时 , 老闫的心结几乎扭成了“死结” 。
2018年10月 ,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的老闫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 经过审查 , 检察官发现 , 老闫的起诉确已超过法定时限 , 于2019年1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
虽没有支持申请 , 但老闫的事却一直记挂在检察官们心头 。 2019年5月 , 三门峡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接过了老闫案件的“接力棒” 。
“老闫的诉求虽过了诉讼时限 , 但确实有合理之处 , 我们就想帮帮他!”谈起办理这起案件的初心 , 时任协管领导屈新朴实地说 。
为此 , 该院成立了由副检察长杨镜炜为组长 , 协管领导屈新为副组长 , 李瑛及民事部门张立方、控申部门王焕玲等骨干为成员的专案组 。 他们经过无数次的查阅资料、咨询专家、研究政策 , 一致认为 , 可以探索性地尝试运用司法救助化解这场行政纠纷 。
经过沟通 , 老闫愿意接受司法救助 , 也愿意息诉罢访 。 而通过查证相关的法律规定 , 老闫的情况也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要求 。 于是专案组迅速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 , 该院控申部门多方协调 , 依法最大限度地为老闫争取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 。
“司法救助金我已收到 , 太感谢检察官了 , 你们为我家的事费了不少心 , 现在总算有个交代 , 我老伴在天之灵也可以得到安慰了 。 我会放下过去 , 好好生活 。 ”今年3月 , 李瑛她们通过微信视频与老闫确认司法救助金发放情况时 , 老闫真诚的笑容让人由衷欣慰 。
接力行动:美丽的白天鹅又回来了
10月10日 , 一场秋雨过后 , 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后地村黄河湿地 , 三三两两的白天鹅在水边的芦苇丛里栖息、捕食 , 为越冬作着准备 。
“这里曾是某水产养殖公司的旧址 , 该公司在黄河湿地核心保护区内先后挖筑鱼塘79个 , 占地1400余亩 , 严重破坏了黄河湿地的生态环境 , 对黄河行洪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谈及白天鹅不来后地村的原因 , 李瑛向河南法制报采访人员介绍 。
【|坚守为民初心用行动诠释担当】2018年5月 , 李瑛刚被调到该院新成立的行政检察组 , 上级就交办了该水产养殖公司侵占黄河湿地的案件线索 。
经调查 , 自2014年以来 , 陆续有养殖户在后地村黄河湿地内引水养殖鱼苗 。 某水产养殖公司是当地水产养殖的龙头企业 , 相关监管单位多次对其发出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 , 但该企业却未作出任何有效整改 。
2019年4月 , 该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 。 经专案组了解 , 涉案水产养殖公司对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存在很多的误解和片面的认识 , 限期整改导致该公司老板对政府心生怨气 , 情绪极度对立 。
想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 做好该公司老板的思想工作是关键 。 从法律规定到政策导向、从环境保护到改善民生 , 专案组检察官对其做了大量的释法说理工作 。 最终 , 企业老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 积极配合鱼塘拆除 , 塘里的鱼苗也被安全转移 , 未对黄河生态造成二次破坏 。 该鱼塘拆除后 , 达到了环境修复、隐患排除、矛盾化解的多赢效果 。
2019年11月 , 后地村黄河湿地又迎来了阔别已久的白天鹅 , 附近村民看到黄河湿地的巨大变化时 , 无不对检察官们竖起大拇指 。
全面展开:行政检察工作硕果累累
“检察院积极与我们沟通联系 , 开展自然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 , 一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这是今年国庆节前夕 , 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与前来调研的人大代表们交流的一番话语 。
国庆节前夕 ,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万轩带领部分人大代表 , 到义马市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专题调研 。 调研组一行前往东区办事处参观了霍村桥南鱼塘复垦、程村南山公益林现场 , 看到占用耕地私建的鱼塘已恢复原貌 , 补种的树苗悉数成活 , 代表们对该院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
长期以来 , 行政检察工作呈倒挂的态势 , 越往上案件越集中 , 基层检察院却往往无米下锅 。 出现这种情况 , 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基层院的行政检察部门在业务能力方面存在短板 , 另一方面也因为基层检察院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
为改变这一现状 , 李瑛一边带领三门峡市基层检察院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检察官走出去 , 学习办案经验 , 解决“本领恐慌” , 一边以提升监督能力为重点 , 开展多个专项行动 。 在专项行动中 , 李瑛带领办案团队多次赴基层检察院 , 进行精准指导 。 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 , 三门峡市的行政检察工作出现了一派欣欣向荣、硕果累累的新气象 , 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 经验做法被推广 。
在国土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中 , 针对存在的案源少等问题 , 李瑛多次与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协调 , 为基层检察院提供线索800余件;对筛选出的线索 , 帮助基层检察院指出下一步调查方向和思路 。
在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 , 该院指导陕州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 对该区法院在强制执行某公司缴纳罚款一案中 , 对该民营企业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不当 , 依职权进行监督 。
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帮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中 , 该院指导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 , 建议其依法恢复对某文化公司拖欠工资案的执行 , 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尽早得到维护 。
“行政检察工作要想取得成绩 , 靠的不是职权 , 而是踏踏实实的工作 。 下一步 , 我还要和同志们一起 , 把行政检察工作作出特色 , 打出品牌 。 ”谈及这些成果的取得 , 李瑛并没有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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