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电商服务企业E店宝疑倒闭 遗留问题谁来负责?( 二 )


此外 , 对于如果不和新公司签约并想继续使用E店宝的情况 , 云光科技方面表示 , "这相当于合同的主体还是和圣特尔公司 , 但是圣特尔方面的服务器已经断掉了 , 就可能会面临这个产品没有办法使用了" 。
然而 , 一家老牌电商的负责人表示:"我们收到光云科技打来的电话一直威胁说E店宝已经被他们接手 , 你要马上跟我们签约 , 不然的话就用不了 。 "
并且上述负责人对采访人员表示 , 云光科技已经收购了圣特尔 。 上述负责人称:"如果不是收购的话 , 就不应有我们商家的信息 。 "其认为这样只接管业务和客户数据但不承担债务和责任的单一买卖是不合理的 。
光云科技则否认了收购 。 光云科技表示 , 其接手是因阿里巴巴在中间进行了协调 , 而阿里本身也是光云科技的股东 。 该对接人表示:"8月底的时候圣特尔就已垮掉 , 阿里表示不能让用户掉地上 , 就让光云科技帮忙一起让这个产品能继续使用 。 "双11""双12"即将来临 , 阿里方不希望现在的用户受损失 。 "采访人员对此联系了阿里 , 截至发稿前 , 阿里巴巴并未给出回应 。
针对这些问题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采访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 , 他表示:"如果不是收购 , 债务问题还是应由圣特尔公司承担 。 但如果说原先的公司(圣特尔)已经资不抵债了 , 它不能够只转移优质资产 。 如果公司把优质资产转移出去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 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利要求撤销的 。 "对于之前合同服务期剩余时间超过4个月但光云科技最多只补4个月的情况 , 律师表示这也是有问题的 。 光云科技在接手这个业务的时候相应的义务就应承接过来 。
天津永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君也表示:"光云科技应明确是以什么方式接手的E店宝的业务 , 需要有明确的来源 。 要看两家公司之间是怎么签订的合同 , 如果说的确没有表示新接手的公司需要负责之前未完成的服务和债务 , 那这是圣特尔公司的责任 。 但这样的规定如果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 , 其可以依法进行起诉 。 "
对此 , 采访人员再次联系到了光云科技方面 , 他们称:"我们和圣特尔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 约定圣特尔把所有的产品、软件、底层代码授权给我们 。 我们对应地承担他们团队400多万元的欠薪和对应的服务器的欠款 。 但客户这边的保证金数额太大 , 我们在协议中没有规定要解决 。 "然而 , 采访人员再次联系到圣特尔的前员工 , 他表示光云科技并没有支付他们的欠薪 , 并声称这笔欠款太多了他们(光云科技)无力负担 。
法律存空白
社科院服务经济与餐饮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赵京桥称 , 现在的电商生态是一个多边市场 , 平台方应承担监管的义务 。 服务商在平台上如何给卖家提供服务 , 这种规则应透明公开 。 若涉及押金问题 , 平台方起码要有一个资金的披露 。 当然平台方也并不是一个行政执法机构 , 但是服务商如果是通过平台来进行服务的话 , 那么平台还是有义务去提供相应信息的 。
同时赵京桥也表示 , 对于这两家公司之间交接的问题 , 从商业的角度上来说很难去要求新接手的公司必须承担之前公司所有的责任 , 这是存在争议的 , 需要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 。
此外 , 他表示 , 随着平台的发展 , 其话语权越来越大 , 平台方掌握着消费者也就掌控着流量 。 相对来说可能商家的话语权要弱一些 。 该事件也涉及到整个平台的治理 。 平台的规则是需要政府、平台、买卖双方、服务商等多方共同形成一个治理的机制 。 商家现在确实是一个弱势群体 , 因为它们没有相应的行业协会可以和政府沟通、可以和平台进行谈判 。 这个问题也是整个行业发展中肯定会遇到的 , 随着平台话语权的增加以及基于电商平台的服务商产业链条的扩大 , 如何去保护卖家的合法权益还是值得探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 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但对本事件中涉及的因服务方导致商家的风险 , 电商法中并未做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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