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说好50元看表演结账却要收1970元不服黑店强收钱被打伤

扬子晚报网9月23日讯(通讯员 孙道俊 周颖 采访人员 刘浏)以低价看歌舞表演为诱饵骗顾客到店消费 , 再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收取高额费用 。 近日 , 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林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 均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说好50元看表演
结账却要收1970元
2018年3月的一个傍晚 , 小赵和小李饭后在街上闲逛 , 一个骑电动三轮车的妇女突然将车停下 , 神秘兮兮地说:“50元的歌舞表演看不看 , 还有额外赠送的小吃” 。 小赵和小李二人本就闲来无事 , 又遇上这么便宜的歌舞表演 , 一拍即合坐上三轮车就出发了 。
很快 , 三轮车夫便将二人带至一家KTV的包厢 , 包厢里面放着迪斯科的音乐 , 两个女孩上来就拉着小赵和小李跳舞 , 小李感觉事情不对劲 , 便问其中一个女孩“歌舞表演在哪里” , 女孩不回答一直拉着小李跳舞 , 小李意识到被骗 , 便跟小赵说“这里没有歌舞表演 , 快走” 。
二人刚起身 , 却被两个女孩拦住了“来都来了 , 要给服务费才能走 , 600块” , 小赵为了息事宁人 , 便通过微信转给其中一个女生600元 。 二人刚走到包厢门口 , 却被一个自称是KTV经理的林某拦住了 , 他要求小赵再付1970元的“包厢费” , 话音未落就有服务员端着果盘、小吃走进了包厢 。
强制消费不讲理 , 大打出手致受伤
“没有唱过一首歌也没有点过一份果盘和小吃 , 为什么要付这么高的包厢费” , 小赵和小李觉得这家KTV是黑店 , 是在强买强卖 , 便跟林某争辩起来 。 林某一看小赵和小李不好对付 , 站在包厢门口大喊一声“有人闹事了!”紧接着就进来四五个男子 , 小赵和小李并不害怕 , 坚持认为自己没有消费不能给钱 , 突然又进来三四个五大三粗的男子 , 其中一人是老板龙某 , 进来后径直往小赵和小李面前凑并推搡他们 , 小赵和小李二人因为对方的挑衅也气血上涌 , 你一拳我一脚 , 顿时两拨人就扭打在一起 , 在打斗过程中 , 林某拿起果盘、话筒等工具对小李进行殴打 , 造成小李右手拇指屈指肌腱、指神经断裂 , 疑有右手拇指功能障碍 , 经司法鉴定 , 构成轻伤二级 。
察微析疑改变定性 , 成功追诉1名漏犯
2019年5月 , 公安机关以林某殴打小李致轻伤二级 , 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 , 承办检察官发现 , 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件 , 而是行为人在经营过程中 , 为了索取高额的消费费用而殴打致人轻伤的强迫交易案件 。
经审查查明 , 龙某以非法获取高额收益的目的 , 从该KTV租用了一个包厢 , 组织林某等人 , 通过三轮车夫以看歌舞表演为由骗取客人到店消费 , 后采用口头威胁、殴打等手段 , 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消费费用 , 完成交易行为 。 承办检察官认为从行为的整体看 , 行为人是有预谋、有组织的强迫交易行为 , 侵犯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 且造成本案中被害人小李轻伤 , 系情节特别严重 , 遂对林某以强迫交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同时 , 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 成功对该案的主犯龙某追诉 。
近日 , 林某、龙某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本案被害人小李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经法院审理后 , 以强迫交易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林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 均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李经济损失2万余元 。
【法律|说好50元看表演结账却要收1970元不服黑店强收钱被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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