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校园及周边食安情况如何?来看专项整治成果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7日讯在食品药品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收官之际 , 8月27日上午 ,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崂山区市场监管局 , 对崂山区新世纪小学周边、崂山区实验二小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 。
从检查情况来看 , 食品经营单位基本做到亮证经营 , 进行食品安全承诺和高油高盐高糖消费警示 , 食品离地离墙存放 , 生活区、销售区、食品处理区“三区”分离 , 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和临期食品专区 , 食品明码标价 , 散装食品设有标识 , 主要面向学生销售的饮料、膨化食品、调味面制品、糖果、饼干等重点食品来源渠道可追溯 ,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未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劣食品等现象 。 尽管总体情况较好 , 但也发现个别食品经营单位存在进货单据没有及时登记归档、“三防”设施不齐全、原料储存未分类存放等问题 。 对此 ,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 , 要求食品经营者限期整改 。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区市全面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底数 , 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 , 以及中小学校(含高中阶段的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校园内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者为重点 , 全部列入监管清单 。 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监管工作档案 , 设立专门监管台账 。 以区市为单位 , 在官网公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信息 , 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 根据日常监管情况 , 及时进行档案、台账、公示等信息动态更新 。 目前 , 全市共摸排847所中小学校周边1612家食品销售业户 , 以及校园内食品销售业户90家 。 全部建立监管档案 , 并按要求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信息进行公示 。
严格依法处置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违法行为 。 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 , 以及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三无”等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 , 严格依法处罚 , 不得以责令整改代替行政处罚 。 2019年启动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 , 全市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整改267家 , 立案查处51起 , 罚没款47.45万元 。
下一步 ,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要求 , 巩固整治成果 , 同时 , 根据整治安排 , 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提升、网络餐饮安全、保健食品整治、药品零售和使用整治等行动 , 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或明显成效 , 市民饮食用药安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 (青报全媒体采访人员傅春晓)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