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赡养老人“闹”法官调解“笑”

社会|赡养老人“闹”法官调解“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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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近日年近八旬的张老却因为儿女对他不管不问非常闹心。无奈只能将儿女起诉到祁县人民法院,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两代人握手言和。
社会|赡养老人“闹”法官调解“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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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赡养老人“闹”法官调解“笑”】了解案情后,该院承办法官田启荣意识到,如果简单判决,虽能从法律上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但势必会增加家人之间的怨气与矛盾,老人的赡养问题不会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为此,庭审前后,田法官通过当庭调解、电话联络等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认真倾听各方意见,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导,让当事人对纠纷的形成、各自的过错作出客观的认识,消除对立情绪,共同为修复亲情做出努力,最终促成了调解协议的达成。
社会|赡养老人“闹”法官调解“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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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寄语:
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得见者,亲也!”。亲人才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财富,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仅是责任和义务,更是为了偿还父母如山的恩情!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重要基石。家事纠纷的解决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的幸福,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近年来,我院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把法律“刚性”和情感“柔性”贯穿到家事审判改革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程度的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真正实现家事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文字:李永玲
绘图:王梦婕
审核:申祁军
祁县人民法院
【来源: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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