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夫妻俩以传销模式销售女性用品:396元可买9年会员价卫生巾,可仅1年朗姿商城就失常

8月24日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网络传销案 。 湖南省永州市一对夫妻依托“朗姿青春日记”平台 , 以传销模式销售女性用品、化妆品、母婴产品等方式 , 大肆吸纳会员谋取非法利益 。 二人因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朗姿青春日记有网站、app , 属于电商平台 , 面向全国销售女性用品、化妆品、母婴产品等 , 采要求新加入者缴纳396元至5000元不等的入门费用成为会员 , 同时利用“朗姿青春日记网络商城”推销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的“道具产品” 。
消费者:交了396元成为会员 , 朗姿允诺9年会员价卫生巾
网友小妮(匿名)就曾经经朋友介绍 , 花了396元成为朗姿商城会员 。 “朗姿承诺 , 9年内 , 我可以每月以会员价购买一箱朗姿青春日记卫生巾 。 才一年 , 朗姿商城就进不去了 , 客服也联系不到了 。 ”小妮说 。 2019年9月左右 , 不少朗姿会员反应 , 商城不再发货 , 也联系不上客服 。 事实上 , 从2019年8月起 , 网上已经传出“总部已人去楼空 , 抓了不少人”的消息 。
朗姿对外宣称 , 花费398元即可成为会员 , 将获得:“价值396元央视品牌青春日记卫生棉一箱(七盒43片) ,“听她说”功能型内裤一条(价值198元) , 九年免费每月一箱(合计108盒 , 价值42800元) , 仅需支付运费23元 , 以及线上及线下免费学习的机会(价值至少10万) , 分享创业的机会(价值至少10万) 。
而朗姿青春日记卫生巾 , 朗姿对外宣传的材料中 , 有”抗癌“”防癌“字样 , 宣称“央视合作品牌”“国家专利芯体” 。
永州夫妇通过微信推广 , 共发展下线成员六千余人
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被告人李凤丽、谢江波为湖南永州人 , 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12月19日被羁押 , 同月20日被刑事拘留 , 2020年1月22日被逮捕 。
根据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5月18日起 , 被告人蒋某林(另案处理)等人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成立“广东朗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该公司通过在PC端设立官方网站平台 , 在手机终端开发运营“朗姿青春日记”APP并注册运营“朗姿青春日记”微信公众号 , 利用各类互联网平台经营“朗姿青春日记网络商城” , 面向全国销售女性用品、化妆品、母婴产品等 , 采取非正常经营模式 , 大肆吸纳会员谋取非法利益 。 其要求新加入者缴纳396元至5000元不等的入门费用分别成为VIP、普通社区及豪华社区等级别会员 , 同时利用“朗姿青春日记网络商城”推销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的“道具产品” , 抛离销售商品的主旨 , 以发展下线人数为主要目的 。 该公司更以设立返利提成奖励项目、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召开年度奖励大会等方式手段 , 巧立名目 , 鼓励、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下线 , 以发展下线人数作为计酬返利依据 , 以新收取的入门费用作为非法获利来源 , 逐步形成一个非法牟利目的明显、会员层级关系清晰的“金字塔”网络传销组织架构 。
2017年的一天 , 被告人李凤丽由“秀姐”(另案处理)通过微信上发推广二维码的方式注册成为“朗姿青春日记网络商城”的会员 。 2017年年底 , 被告人谢江波由其妻子李凤丽介绍注册成为“朗姿青春日记网络商城”的会员 。 李凤丽、谢江波通过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送推广二维码 , 及在东莞市常平镇经营的美丽汇化妆品店、横沥镇经营的轩丽化妆品店内向消费的顾客发送推广二维码的方式进行大量宣传 , 共同发展下线会员 。 其中李凤丽共发展下线会员4860人 , 下线层级10级 , 并通过缴纳人民币5万元加盟费成为广东朗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豪华社区会员;谢江波共发展下线会员1504人 , 下线层级8级 , 后通过缴纳人民币20万元加盟费成为广东朗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地区代理 。
【潇湘晨报|夫妻俩以传销模式销售女性用品:396元可买9年会员价卫生巾,可仅1年朗姿商城就失常】有社交电商会员层级多达51级 , 收取佣金超过4.5亿元
最终 , 法院判决 , 被告人李凤丽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谢江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随着电商的发展 , 外界对一些社交电商多级分销、拉人头等模式是否涉嫌传销的质疑从未中断 。 “未来集市”号称自己是一个分享式的社交电商 。 和朗姿青春日记类似的是 , 消费者要先获得邀请码 , 注册新会员 , 才能在“未来集市”购物 。 要想分享赚钱 , 用户需要花费399元购买未来集市的礼包产品 , 获得开通店主的资格 。 当普通店主发展20个直接下线店主后 , 即可升级为“优质店主” , 下线店主“裂变”发展新的店主 , 优质店主可获人头费奖金 , 下线关系可以延伸无限级 , “未来集市”号称可以让店主做到月入10万元 。
2019年9月29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 , 裁定书显示 , 经审查 , 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未来集市APP”电子商务平台涉嫌从事传销行为 , 其与广州美埠购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为涉嫌传销资金沉淀账户 。
2019年3月 , 电子商务平台、商品智能导购APP广州花生日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直销)违法行为被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 “花生日记”会员层级最多达51级 , 累计收取佣金超过4.5亿元 , 累计罚没7456万元 。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采访人员 , 社交电商一些拉人头、分层级的行为是否属于传销 , 鉴定上有难度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鉴定 。 比如说“云集微店” ,2019年3月21日 , 云集向美国SEC提交上市招股书 , 走上了上市之路 。 而在此之前 , 浙江省工商局认定“云集微店”2016年2月以前的经营行为系网络传销 , 罚没958.41万元 。 “《禁止传销条例》是2005年通过的 , 相比现在共享电商的发展速度而言 , 有所滞后 , 更多是针对以前比较常见的无商品或者商品高价低售等特征 。 如今 , 一些现金抽成打着佣金的旗号 , 到底是传销还是共享经济?鉴定有难度 。 是否涉传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鉴别 , 要参考商品定价、抽成比例、层级、危害性等综合判断 。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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