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同类冤错案精神损害赔偿弹性巨大,申诉人内心如何“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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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案尘埃落定 , 这位被羁押时间最久的冤案当事人的国家赔偿案也提上日程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多起冤错案的国家赔偿情况发现 , “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两项“标配” , 构成大多数冤案的赔偿金额 。 赔偿申请人索赔刑讯逼供引发的身体伤害、申冤费用等赔偿项目 , 大多被驳回 。 此外 , 同样是失去人生自由超过20余年 , 吉林金哲宏获得的精神赔偿达200万元 , 而安徽五周案周继坤仅75.7万元 。
是什么导致了“同似冤狱、不同赔偿”的差异?国家赔偿是否有天花板?巨额索赔申请与最终赔偿决定之间 , 经历了怎样的博弈?代理过多起国家赔偿案件的多名法律专家认为 , 基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巨大的赔偿弹性 , 赔偿义务机关对蒙冤者的认识和同情程度、财政列支额度等因素 , 决定着最终的赔偿金额 。 对此 , 或应出台相关法律 , 对“同案不同价”的现象予以规范 。 同时 , 还应扩充赔偿项目、增加赔偿金额 , 以真正“抚慰”蒙冤者的内心 。
自由价几何?2019年2月 , 江西冤案当事人李锦莲的女儿李春兰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其父亲国家赔偿的最终结论 , 决定赔偿293.5万元 , 支持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203.5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 对于这一消息 , 李春兰“非常失望 , 不敢告诉爸爸 , 怕他心情不好” 。
1999年 , 李锦莲因被控毒杀同村两名儿童而被判处死缓 。 2018年6月1日 , 江西高院对李锦莲一案再审改判无罪 。 随后李锦莲向江西高院提出了414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
最终到手的赔偿与当初的申请有将近14倍的落差 , 申请人当然“失望” 。 但这种“申请金额巨大 , 最终赔偿额不大” , 是冤案国赔中的普遍状况 。
2005年 , 被关押4000多天的佘祥林 , 申请国家赔偿1000万元 , 最终获得国家赔偿70万元 。 2015年 , 被关押2900多天的念斌 , 申请国家赔偿1532万余元 , 最终获赔119万元 。 2016年 , 被关押8395天的陈满 , 申请国家赔偿966万元 , 最终获赔275.3万元 , 同年 , 被判处死刑的聂树斌 , 家属申请1391万 , 获赔268.1万元 。
李锦莲国家赔偿代理律师刘长告诉澎湃新闻 , 4140万元的金额主要由四部分构成 ,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1090余万元 , 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1000万元 , 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 , 历年申诉实际支出50万元 。
上面这四项也是平反者索赔中的四项“标配”请求 。
关于人身自由项赔偿 ,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 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江西高院2018年9月18日作出的赔偿决定 , 根据2017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 , 支付李锦莲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203.5万余元(7147天×284.74元/天) 。
在申请该项赔偿时 , 李锦莲要求按日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 。 因为“坐牢是24小时 , 而国家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仅是8小时 , 应对所有被剥夺自由的时间都提出赔偿 。 ”此外 , 刘长认为 , 由于李锦莲经历了两次错判 , 原本在第一次再审时应当平反 , 却在江西高院继续维持后 , 又错关2395天 。 所以对这2395天 , 要按日平均工资的十倍计算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冤狱24小时”的国赔申请“理论” , 早在2016年云南钱仁凤案中就已出现 。 当时钱仁凤代理律师杨柱提出了584万余元的自由赔偿金 , 将钱仁风失去自由的5051天 , 按法定工作日、周末、节假日、公休日等分开 。 法定工作日中8小时按工资标准索赔 , 另外16小时按加班算 , 节假日则按正常日工资乘2倍、3倍计算 。
但最终钱仁风仍仅获122万余元(5051天×242.30元/天)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
之后 , 在多起冤案国赔申请中 , 多位代理律师都根据“冤狱24小时”理论 , 提出高额的赔偿申请 , 但最终都未获支持 。 刘忠林案、金哲红案国家赔偿代理律师屈振红 , 廖海军案、吴春红案国家赔偿代理律师李长青 , 金哲红、欧阳佳案国家赔偿代理律师袭祥栋均向澎湃新闻表示 , 他们完全支持“冤狱24小时”的观点 , 且还应该根据节假日、休息日等具体细化赔偿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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