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2019年起,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不交社保了,哪些条件?可靠( 八 )

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

提醒:

企业想通过增加员工福利支出来降低企业社保 , 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时期与特定的事项才能列支 , 并非企业可以全员常态化的列支 。

也就是说 , 想降低员工“名义工资” , 增加员工福利支出 , 实际上空间非常有限 。

风险九:通过“薪酬外包”的方式来实现降低社保缴纳基数

企业通过“薪酬外包”来降低社保基数 , 主要表现形式为:员工的一部分工资由本用人单位发放 , 另一部分由其他公司以劳务费的明目发放 。

这样一来 , 用人单位只需以本单位发放的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 。 至于另一部分工资 , 由于该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 , 而劳务关系不缴社保 , 由此 , 用人单位似乎达到了节费的目的 。

这只是公司单方面的设想而已 , 在稽查面前都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

提醒:

该种方案 , 表面上看好像符合法律规定 , 毕竟劳务用工确实无需交纳社保 , 但实际上用人单位是在基础事实上玩把戏 。

实质重于形式 , 员工不为该公司提供任何劳动 , 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一旦被查实无实际劳务行为 , 用人单位必然要补缴社保 , 并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

不仅如此 , 劳务公司向用人单位开具劳务发票 , 既然根本无实际劳务行为 , 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可能共同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 。

所以 , 通过“薪酬外包”的方式来实现降低社保缴纳基数 , 是有风险的!

风险十:企业采取“一份”工资 , “两人”领取 。 降基数不降工资

有些企业为了达到降低社保缴纳基数 , 也是煞费苦心 , 有家企业是这样筹划的 , 将员工工资一分为二 , 一部分工资由单位发放给员工本人;将另一部分工资发放给员工已退休的父母(让该员工已退休的父母当用人单位的“返聘员工”) 。

这样一来 , 用人单位只需以发放给员工的那部分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 。 至于另一部分工资 , 由于用人单位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 , 拆分出来的这部分工资就能免缴社保 , 由此 , 用人单位似乎能达到节费的目的 。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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