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出新规 新设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四 )

  “近年来 , 围绕着复合型人才培养和优质资源共用 , 各高校积极探索 , 积累了经验 , 取得一定成效 , 但也存在着部分做法缺乏政策依据的问题 。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 。

  记者注意到 , 为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 此次《办法》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 档案规定 , 对於全日制学生在本校自主选择读多个学位的 , 可以采取辅修学士学位方式;对於学校主导开展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 可以采取双学士学位方式 , 对招生、培养、毕业等进行整体设计 , 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对於校际之间正式开展的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 可以采取联合学士学位方式 , 推进优质资源共用 , 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 。

  “各省应制定双学位、联合学位项目的审批细则 , 从严审批管理 。 如双学位项目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 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 。 ”上述负责人还告诉记者 , 为确保学位证书的权威性 , 对於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都只发一个证书:“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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