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出新规 新设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从今年7月起 , 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 此外 , 为确保学位证书的权威性 , 对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学生都只发一个证书 , 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记者7月27日获悉 , 为规范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 , 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 , 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 。 除上述变化外 , 《办法》还明确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权责 , 提出了标准和程序等相关要求 , 并对中外合作办学中学士学位授予问题和第二学士学位作出规定 。

  “新中国学士学位制度建立近40年来 , 较好地满足了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 。 但随着本科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 也产生一些新问题 , 如部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不规范、制度设计对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援不足、学位授予质量监管处置有空白等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 该《办法》设置三年过渡期 , 过渡期期间 , 高校按原有政策执行 , 2022年起所有高校按新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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