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微信跟上司请假,被回复"嗯嗯"到底是啥意思?

“电子考勤记录不能当证据 , 那我还能拿啥证明员工旷工?”7月12日 , 经辽宁大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 , 辽宁某商贸服务有限公司被裁决向前员工姜成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3.2万元的赔偿 。 总经理何宽感到困惑 , 为何他提供的员工姜成檀指纹打卡清单不被仲裁庭采纳为旷工证据 。

如今 , 随着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边界逐渐模糊 , 企业的工作方式发生了变化 。 从工作任务的布置到完成 , 劳动者与管理人员通过电子信息手段传递信息成为常态 。 那么 , 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博、微信、QQ 聊天记录、办公软件打卡数据 , 以及朋友圈照片、微信运动步数 , 这些所谓的“电子考勤数据” , 在员工与企业发生纠纷时 , 能否作为有效证据被法院采纳呢?

连日来 , 《工人日报》采访人员采访发现 , 电子考勤数据难辨真伪 , 数据内容模棱两可 , 数据脆弱难保存难利用 , 让劳资双方合法权益难维护的事情时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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