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投诉IP维权案例丨有理不一定维权成功!电商法的程序你搞清楚了( 二 )

  我公司在投诉过程中 , 详细列明了侵权事由并提供了登记证书、侵权图片等多项资料 , 但淘宝网均以与认定侵权事由无关的理由拒绝处理 , 对我公司享有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极坏影响 。

  广东新阶联同心服务团成员、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师 黄诗彬 回复:

  首先 , 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至四十三条的规定 , 投诉人在向淘宝网提交通知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 并提供初步证据的情况下 , 淘宝网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 , 即使被投诉店铺申诉成功 , 投诉人也可以在收到淘宝网的通知后十五日内向工商局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 , 并且将投诉或起诉的信息告知淘宝网 , 这种情况下 , 淘宝网应维持其采取的必要措施 。

  因此 , 基于贵司提供的上述信息及相关规定 , 我对该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 希望能够对贵司起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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