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纪委厅级干部受贿细节:老子平事儿,儿子收钱( 七 )

据澎湃新闻查阅工商信息显示 , 湖南中智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 最大股东为张永毅 , 认缴额1320万元 , 实缴额264万元;第二大股东为曹辛 , 认缴额300万元 , 实缴额为60万元 。 该公司自2015年起便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并被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黑名单 。

法院还认定 , 2010年11月 , 曹明强安排曹辛通过张某在中智公司借款30万元 。 后张某表态将该笔钱以曹明强在中智公司的协调费为名进行处理 , 不需要曹明强、曹辛偿还 。

父子均获刑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曹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 伙同其父曹明强 , 利用曹明强的职务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且两人为共同犯罪 , 在共同犯罪中 , 曹辛起次要辅助作用 , 是从犯 , 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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