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冰上遛狗不幸坠河身亡,家属向水务部门索赔被驳( 三 )

丰台法院经审理确认 , 支某溺亡的地点位于永定河拦河闸侧面消力池 , 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系该地点的管理责任方 。 但消力池是河流拦河闸的一部分 , 属于水利设施 , 而非对外开放的冰场 。 事实上 , 要想到达消力池 , 需要先沿河堤下楼梯到达河道 , 再从河道步行至拦河闸 , 因此难以认定发生事故的消力池属于公共场所 。

而《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公共场所管理人所负的安全保障义务 , 要求事故系发生在公共场所 , 因此 , 丰台法院认为 , 永定河管理处对此次事故不负有上述安全保障义务 。 况且 , 永定河道并非正常的活动、通行场所 , 依据常识 , 无论是进入河道或进入冰面的行为 , 均容易发生危及人身的危险 , 这并不需要管理机关事先的警告或具备专业知识就可知晓 。

法院判 自甘风险自己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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