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虚假品种草莓 香港一农场负责人遭罚5000港元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 香港一名农场负责人因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草苺 , 作售卖用途 , 违反香港《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 3月6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 被判罚款5000元(港币 , 下同) 。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 , 指有农场涉嫌出售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草苺 。

  香港海关人员其后进行试购行动 , 从一个位于元朗的手摘蔬果农场 , 购买了一款标示为“日本福冈县博多甘王”品种的草苺 。 经特区政府化验所及品种持有人鉴定后 , 证实该款草苺并非宣称的品种 。

  香港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 , 而消费者于购买货品时也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

  根据香港《条例》 , 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 , 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 , 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 , 即属违法 。 一经定罪 , 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

  市民可致电香港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 , 或通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账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crimereport@customs.gov.hk) , 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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