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拖欠4000万债务案”再审开庭 答辩词曝光( 六 )

其提出再审理由有:4000万元是利润分红款 。 《承诺函》是担保合同 。 一审判决变相帮助泰和友联完成抽逃出资行为 。 二审为回避泰和友联的抽逃出资行为 , 认定泰和友联对雪山公司的4000万元固定收益的权利已经消灭 , 则本案将成为一个新型的敲诈勒索犯罪案例 。

跪下、趴下都可以

泰和友联在答辩词中称 , 在李亚鹏、李亚炜的再审申请的过程中 , 屡次提到泰和友联对其进行敲诈勒索 , 以胁迫的手段要挟二人签署《承诺书》 , 存在非法占有申请人4000万元的目的 , 借助司法手段 , 完成收取4000万元敲诈勒索款 。

故此 , 泰和友联在本次庭审中向北京长安公证处申请了证据保全 , 保全内容为李亚鹏录音两段和聊天记录 , 该录音显示 , 李亚鹏为恳求被申请人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 , 声称“你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保障我给你们一个什么样的保障 , 需要我跪下 , 需要我趴下都可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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