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与员额检察官共同探讨出庭公诉质证策略与方法(16)

  从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构建 , 推进庭审实质化的角度 , 单一宣读证据的证据调查方式应当予以扬弃 。 这是不区分证据资料与证据方法的结果 。 公诉人应针对不同的证据 , 采取不同的举证方式——物证应予展示、视听资料应予播放、电子数据通过电脑、多媒体展现 , 推动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

  加强控辩协作 , 推进对抗实质化 。 庭审实质化 , 证据调查的实质化 , 离不开律师的参与 , 对抗实质化是庭审实质化的重要内容 。 作为公诉人 , 应加强控辩协作 , 推进对抗实质化 。

  1.为保障辩方的有效质证 , 可事前给予辩方证据目录或简要的举证提纲 。 实践中 , 公诉人一般会制作举证提纲 , 在开庭前一般也会提交给法庭 , 辩护律师能否看到 , 不得而知 。 同时 , 公诉人往往根据自己对证据的编排进行举证 。 涉及多事实、多证据的案件 , 辩护律师就难以跟上举证节奏 , 可能会影响辩方对证据的有效质证 。 为此 , 公诉人可事前给予辩护人证据目录或简要的举证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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