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改革:新法通过!敲定涨工资,提前退休等福利,谁能受益?( 七 )

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如何反映中央对干部严格管理的要求?

答: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严格管理干部 。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相衔接 , 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员从严管理的制度笼子 。 一是严格的管理链更加完善 。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九章“处罚”改为“监督与处罚” 。 增加了两条监管规定 。 它将监督定义为公务员严格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 规定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状况、职责的履行、作风的执行、纪律和法律的遵守等情况进行监督 , 发现监督中的问题 。 区别不同情况 , 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命令检查、训诫鼓励、组织调整和处罚 。 规定公务员必须按规定报告工作和个人事务 , 使公务员的监督工作与有关法律、法规有机衔接 。 第二 , 纪律更加严格 。 在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章方面 , 要加强“有害于宪法权威和中国共产党名誉的言论传播”的禁令 , 组织和参加反对宪法、集会、游行、示威的活动 。 “煽动和破坏民族关系 , 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 , 组织和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中国共产党 。 解决“不当官”问题 , 应将“不当官”列为不违反纪律的行为;解决个别公务员网络行为失范、缺乏自律的问题 , 应将“参与禁止的网络通信或网络活动”列为违反有关规定”作为不违反纪律的行为 。 三是重点监管措施更有针对性 。 根据工作实践 ,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对离职、地域回避、限制就业等情况作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特别是增加了“公务员不得担任配偶经营企业的领导人员” 。 子女、配偶、行业监管部门或营利组织主管部门 , 体现了对“重点少数民族”的严格管理 。 要求 。 完善责令辞职的规定 , 明确“领导人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 , 或者辞职不辞职应当承担责任的 , 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 督促其履行职责 。 正确和有效地行动 。 此外 ,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的地位和职级应当称职 , 不适合或者不称职的 , 应当调整其现有的职位和职级 , 以促进形成以雇主为导向的政治环境 , 在这种环境下 , 胜任的、有能力的、不称职的、不称职的、不称职的、不称职的、不称职的、不称职的、不称职的、不称职的、不称职的、不称职的平庸的人和劣等的人被淘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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