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2020年即将过半,江苏自贸试验区有哪些重磅举措?( 二 )


为进一步集聚各类人才资源,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制度体系,苏州片区相继出台《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简称“人才新政30条”)、《关于加快集聚生物医药产业人才的若干措施》和《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实施意见》,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其中“人才新政30条”明确,在创业扶持方面,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贴资助,顶尖人才补贴金额上不封顶;重点支持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高校院所、高端服务业、医疗卫生等领域新引进的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年给予3万-5万元薪酬补贴;将奖励政策与个人薪酬挂钩,对年薪高于40万元人才每年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有特殊贡献的可按照个人薪酬的5%至20%获得最高每年100万元的奖励 。
连云港片区发布《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专项扶持政策,鼓励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专家学者带项目、技术和团队在连云港市进行产业化的项目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指定民办学校就读,给予学费补贴 。对柔性引进的博士及正高级职称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参照全职引进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
总部经济|2020年即将过半,江苏自贸试验区有哪些重磅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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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服务贸易创新案例受国务院点赞
还有这些制度创新值得关注!
紧扣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江苏自贸试验区在探索实践中收获多点开花 。其中,南京片区“搭建生物医药集中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和苏州片区“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均入选20个全国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 。
南京片区搭建的生物医药集中监管和服务平台,进一步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借助此平台,生物制品通关效率大大提升,对单克隆抗体、蛋白质药物等生物制品进口环节审批由原来的20-30个工作日缩减为1-3个工作日,大大降低了过长的通关周期可能造成的生物制品活性受损情况的发生 。此外,平台有效促进了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已吸引美国帝基生物、诺禾致源等业界一流企业入驻 。
苏州片区“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解决了影响企业研发进度的“卡脖子”难题 。自《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累计已为强生、百特等8家企业通过备案进口了研发用未注册医疗器械30余批次,并为新冠病毒疫苗研发企业艾棣维欣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有力推动了企业研发进程,加快了产品上市速度 。
此外,连云港片区发布了“保税+出口”货物集装箱混拼新模式、过境集装箱“船车直取”“零等待”模式、哈萨克斯坦过境小麦监管模式等5个促进陆海联运通道运输便利化的创新案例 。据介绍,“船车直取”模式的应用让连云港国际集装箱过境时间由原来4天以上缩短至1天以内,效率提升了75% 。集装箱从“船到车”始终“不落地”,进一步节约了成本 。每个集装箱可节约费用60%左右 。
南京片区设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拥有国内多项首创首发优势,是继北上广深等国内四大一线城市后,江苏省内首个、国内第五家落实最高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制度,实现境内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路径的创新实践基地 。据悉,该中心依托联合申办方的国际争议解决机构专业背景,将助力加速2019年我国作为首批缔约国在新加坡签署的《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在我国的落地衔接,高效实现国内调解协议在域外的执行力,真正实现国际商事调解效力的“破界”“出海”,助力自贸区南京片区打造国际贸易、国际法律及风险管理枢纽高地 。
苏州片区先行先试产业用地出让“10+N”新模式 。土地出让“10+N”含义是先挂牌出让10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前段),10年期出让期满前,受让人需按《产业发展协议》履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投资强度、达产时间、亩均税收等要求 。经政府监管方考核通过的,受让人可以受让N年期(后段)土地使用权,前后段总出让年期不超过30年 。这项举措既降低了初创类企业取得土地的成本又实现了政府对土地出让后期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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