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发明专利很扯淡有用吗
谢邀。由于本回答主要是为了概念性解释。下面的用词并不是严格按照专利相关法规的用语,会有一定出入。具体请以专利法规的解释为准。专利在申请的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审查该专利是否是新的技术。具体作为是否是“新的技术”的判断依据主要有两点:1、新颖性 简单来说,以前是否出现过相同/相似的技术?2、创造性 简单来说,这个技术是否有明显的改进、是否是不容易想到的?并且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实现了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效果?上述两点的判断原则其实包含很多的细节,这里不做具体论述。如果国知局的审查是理想的、完美的,那么已存在的(或改进很小的)技术方案是不会被授予专利权的。但是,在实际的专利审查中,显然是不可能100%实现的。所以,在一些已经授权的专利里也会存在题主所说的现象,即:完全没有创新点,竟然也拿到了发明专利,难道以后谁都不能做了吗?还是只要做就要给他钱。何况类似的网站系统国外早就有了,国内应该也有。对于“难道以后谁都不能做了吗?还是只要做就要给他钱”这个问题,其实并不用担心。因为,在专利授权之后,其他人仍然可以对这个专利是否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例如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新的技术”)进行质疑,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程序。专利无效程序也是在进行专利诉讼时几乎必然会采取的措施之一。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专利的审查周期很长,从申请到授权有3年甚至更长的周期。很多的专利后人看来都是理所应当,很简单就能想到的技术方案,但是,在当时的时间点相关技术问题未必是那么容易解决的问题,达成该技术方案也并非是显而易见。所以,对于该专利是否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条件,需要根据该专利的申请日之前的现有技术以及抵触申请的情况,具体进行判断。另外,很多公司在对自己所持有的专利进行宣传时,所指的通常是已申请专利或者已公开专利,而并非是已授权专利。需要注意,专利只有在经过国知局的审查并且授权之后,才具有专利权。如果专利的申请状态仅仅是已提交申请、或者已公开,那么申请人也并没有任何实质的权利。包括之前魅族和小米针对HOME按键的专利闹得沸沸扬扬(魅族的mBack没有申请专利吗?为什么小米5也能用这个设计呢? - 魅族科技)。据我上次查询的结果,两件专利其实都还处于审查过程中,并没有获得授权。总之,若有确凿的证据来无效该专利的话,并不需要担心在使用该专利时的侵权问题。
■网友
【一些发明专利很扯淡有用吗】 我也来回答一下。
首先,如果您觉得完全没有创新点,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确实没有创新性。为什么没有创造性也可以授权?因为审查员也不是神,没有办法保证穷尽检索现有技术。那么这种情况你可以拿出足够的证据来无效这个专利,当然,走无效程序是要花钱的,那么你大可以稍安勿躁,因为很有可能,权利人知道这个专利的瑕疵,根本不会主动来要钱的,即使他不知道这个专利的瑕疵,要行使专利权也是要成本的,他可能不会找没有强竞争关系的企业的麻烦。假设他来要钱了,在法庭上,你只要出示现有技术的证据,你就可以主张不侵权了,不需要提起无效程序。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技术他确实早被公开了,是可以不用担心的。但是,这里有一种风险,就是你认为没有创新性,但是事实上你是站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评判一个专利,结合他的申请日和一些结合的技术特征,很可能他的新新性是成立的。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你觉得他的技术简单,覆盖了很多别人的技术,觉得他可能可以向别人收钱。但是技术是不是简单,对技术人员来说,评判的可能是说明书中的某个技术点,而专利权人是否能行权看得是权利要求书的限定,一般看独权限定的范围。假使一个专利申请为了获得授权,把独权限定的特别狭窄,无关特征特别多,这个时候,其他人是可以轻易绕过的,或者说不用绕,怎么踩都踩不到这个雷区里去。而且国内现在授权的专利很多是这种状况,没有让一个核心的范围比较大的技术保护起来,而是保护了一个特别偏颇范围特别窄的内容,这种为了专利而专利的专利,无需担心,别人不太会踩中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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