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啦!( 二 )


一、关于条例草案的起草背景2018年8月狼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成功创建 。 森林公园包含了狼山景区、军山景区、剑山景区、啬园、植物园、龙爪岩滨江风光带、军山绿野、静海片区 , 再加上周边的长江岸线及部分水域 , 占地面积约10.8平方公里 , 其四界范围:滨江公园北边界(沿长江南路向东至)跃龙路与长江南路交叉口(沿跃龙路向南至)跃龙路与南郊路交叉口(沿南郊路向西至)南郊路与城山路交叉口(沿城山路向北至)长江南路与城山路交叉口(沿长江南路向西南至)工农南路(沿工农南路向南至)工农南路与花园路交叉口(沿花园路向东至)花园路与园林路交叉口(沿园林路向北至)园林路与啬园路交叉口(沿啬园路向东至)啬园路与裤子港河交叉口(沿裤子港河向南575m 至)园林居委会六组东南角(沿村小路向西至)日新棉纺织厂(沿纺织厂路向南至)花园路与纺织厂路交叉口(沿花园路向东至)花园路与新港西路交叉口(沿新港西路向南至)新港西路与新港中心路交叉口(沿新港中心路向西至)新港中心路与园林路交叉口(沿园林路向东南至)园林路与新港东路交叉口(沿新港东路向东南至)裤子港河(沿裤子港河向西南至)长江(西部以长江水域200m 范围为界至)滨江公园北边界与起始点闭合 。 狼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境内 , 存在生态保护、景区规划、旅游发展、服务功能、管理体制、执法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 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加以完善 。 另一方面 , 在森林公园的保护、建设、管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 , 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和细化 , 为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法规依据 。 二、关于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条例草案共二十九条 。 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适用范围、政府职责和社会参与
条例草案明确了在森林公园内从事森林公园规划、建设、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 确立了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 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 ,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和管理 。 (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
(二)关于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的基本要求
条例草案根据林业部《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 , 明确了总体规划批准、修改程序 , 及森林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 (第九条、第十条)
(三)关于军山南麓生态保育区及其他各类保护管理的内容
条例草案对军山南麓生态保育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 并就森林公园内的山体、水体、林木、野生动物、文物保护作了规定 。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四)关于森林公园防火安全管理
条例草案明确了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规定 。 (第十三条)
(五)关于森林公园旅游管理规定
条例草案细化规定了对辖区单位、旅游安全、游览设施、旅游秩序、文化科研活动、文明敬香等方面的管理 。 (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
(六)关于森林公园的禁止性行为的规定及处罚
条例草案列举了十项在森林公园管理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行为 , 第十一项为兜底条款 , 并依据上位法规定设置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六条)
三、拟征求意见的几个重点问题1、森林公园如何更好实施分类分区保护、管理?2、森林公园如何提升服务市民、服务城市功能建设?3、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与政府行政机关之间管理职能如何进一步理顺?4、森林公园行政执法机制如何建立?5、对条例草案的其他意见、建议 。【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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