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抽成30%应用内购买从经济学的角度和法律角度分析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法律不懂,其他方面回答你点。
我兔是个生意人,很多事情都好谈,和鹰酱有很多苟且的PY交易,比如阿富汗游击队,比如安利,比如迪斯尼,等等。
很早以前,这种PY交易叫做投名状,后来又称为缴保护费,这几年好像画风又变了。越吃越胖,没有以前那种风骚走位的微操了,一味蛮干!
可惜!
【苹果抽成30%应用内购买从经济学的角度和法律角度分析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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